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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强安全达标创优工程管理的通知

大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强安全达标创优工程管理的通知
(大建安发[2005]49号)


各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近年来,我市多项建筑工程在参加东北三市安全联检和辽宁省安全达标检查中获奖,奖牌总数位居全省首位。为了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建设工程安全达标创优活动,确保全市安全达标创优工作深入开展,现将加强安全达标创优工程管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方案制定

  各地区、单位应依据辽宁省建设厅“十五”期间达标规划方案,按照建筑施工现场安全达标合格率要达到100%,安全达标优良率特级企业要达到45%、一二级企业要达到35%、三级企业要达到25%的要求,结合《大连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劳务人员生活卫生设施管理标准》和本地工作实际,制定安全达标计划,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调动企业参加安全达标创优的积极性,重点加强创优工程全过程安全管理,确保安全达标目标完成。

  二、奖项设置

  安全达标优良工程和现场生活设施达标奖项为以下三项:

  (一)哈、长、大三市建设施工安全联检金牌奖、银牌奖;

  (二)辽宁省安全达标优良工程奖;

  (三)大连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生活卫生设施安全达标奖。

  三、企业申报

  (一)按照工程项目属地化管理的原则,新开工的工程到工程所在地建筑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安全监督备案时,参加安全达标创优的工程应在备案申请表中填报工程达标等级为优良。

  (二)工程安全监督受理后,施工单位应填写《安全生产达标优良工程申报表》(一式三份,申报企业、工程所在地建筑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市建筑安全监督管理站各留存一份),主要内容包括:工程达标机构人员情况,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措施,工程安全采用新科技,推广新工艺等。经企业负责人签字,报工程所在地建设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同意后,报送市安监站备案。

  四、资料准备

  参加安全达标创优的工程应保存施工现场各阶段安全管理的照片资料,装订成册,并备有影像资料。参加大连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生活卫生设施安全达标的工程,要重点突出职工暂舍、食堂、娱乐室和现场环境方面的照片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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