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市区户外广告设置审批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扬府发〔2007〕50号)
广陵区、维扬区、邗江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公司),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市区户外广告管理,简化审批手续,美化市容市貌,提升城市形象,根据《扬州市市区户外广告标志设置管理办法》的规定,市政府决定,建立市区户外广告设置审批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联席会议组成人员为:
主 任:桑光裕 市政府副市长
副主任:杨正福 市政府副秘书长
成 员:王晓庆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
杭建强 市城管局局长
钱晓红 市城管局副局长
刘雨平 市规划局副局长
孟祥坤 市工商局副局长
康盛君 市建设局副局长
刘重庆 市公安局副局长
尹建平 市交通局副局长
赵御龙 市园林局副局长
吴焱新 市财政局副局长
胡德宝 市物价局副局长
联席会议成立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城管局,杨正福兼任办公室主任,杭建强、孟祥坤、钱晓红、刘雨平兼任办公室副主任。户外广告设置审批联席会议,实行例会制度,两个月召开一次,一般安排在双月月底。有重大事项需要讨论、决策的,可临时召集。
二、主要职能
户外广告审批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能是:
1、研究制定市区户外广告设置的政策、规定;
2、审议市区户外广告设置规划;
3、审定户外广告招标、拍卖方案;
4、审批市区户外广告设置规划外临时申报设置的大型广告和批量设置的临时性户外广告、宣传品;
5、研究处理重大违法设置户外广告案件。
联席会议办公室的主要职能是:
1、执行联席会议确定的户外广告设置的有关政策、决议,负责户外广告设置的日常管理工作;
2、协调市规划、工商等部门,制定市区户外广告设置的规划方案;
3、具体组织户外广告使用权的出让工作。
三、有关事项
1、实行户外广告设置审批联席会议后,日常的户外广告设置审批仍在市行政办事服务中心集中受理;对需要提交联席会议审批的,由联席会议办公室直接受理,经联席会议审批后,到市行政办事服务中心办理户外广告设置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