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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物价局关于平阳里小区43、44号楼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的通知

天津市物价局关于平阳里小区43、44号楼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的通知
(津价房地[2007]164号)


天津市汉沽房地产经营开发公司:
  你公司《关于汉沽区平阳里小区经济适用房计划住宅销售价格的请示》收悉。根据《天津市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你公司在汉沽区平阳里承建的43、44号楼7842.12建筑平方米砖混结构住房的销售价格为政府指导价。经审核,你公司可按平均每平方米不超过2970元自行安排楼层、朝向差价。但最高售价不得超过每平方米3267元,每幢楼各门栋的平均销售价格不得高于你公司的备案价格,具体备案价格如下:

  单位:元/平方米

┌─────────┬───────────────────────────────┐
│    楼号    │           门  栋  均  价           │
│         ├───────┬───────┬───────┬───────┤
│         │   1门   │   2门   │   3门   │   4门   │
├─────────┼───────┼───────┼───────┼───────┤
│   43号楼   │   2909   │   3015   │   3015   │   2939   │
├─────────┼───────┼───────┼───────┼───────┤
│   44号楼   │   2909   │   3015   │   3015   │   2939   │
├─────────┼───────┴───────┴───────┴───────┤
│   总体均价   │               297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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