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物价局关于平阳里小区43、44号楼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的通知
(津价房地[2007]164号)
天津市汉沽房地产经营开发公司:
你公司《关于汉沽区平阳里小区经济适用房计划住宅销售价格的请示》收悉。根据《天津市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你公司在汉沽区平阳里承建的43、44号楼7842.12建筑平方米砖混结构住房的销售价格为政府指导价。经审核,你公司可按平均每平方米不超过2970元自行安排楼层、朝向差价。但最高售价不得超过每平方米3267元,每幢楼各门栋的平均销售价格不得高于你公司的备案价格,具体备案价格如下:
单位:元/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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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号 │ 门 栋 均 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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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门 │ 2门 │ 3门 │ 4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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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3号楼 │ 2909 │ 3015 │ 3015 │ 29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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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4号楼 │ 2909 │ 3015 │ 3015 │ 29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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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体均价 │ 29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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