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政府系统信息报送工作及快速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和具有重大社会影响事件的意见
(晋政发〔2007〕27号)
各市、县、乡(镇)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厅,各直属机构:
政务信息是政府决策的基础和依据,及时准确报送信息,对于政府快速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和具有重大社会影响事件,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为了进一步维护社会稳定,及时妥善处置紧急重大事件,促进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健康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信息报送、反馈与责任追究工作
(一)工作目标
各市、县人民政府和省有关部门要建立完善本行政区域内、本系统内可能造成重大影响并涉及公共安全的信息收集、分析和报送制度。构建以省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为枢纽,融各市、县人民政府和省有关部门于一体,左右交错、上下贯通、高效运转、灵敏畅通的信息网络。
(二)报送内容
突发公共事件和具有重大社会影响事件;在工作中发现的带有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国内外、省内外各新闻媒体或互联网中反映的涉及本地区或本系统的敏感问题、负面报道;人民群众来电来信举报反映的有关问题;上级部门通报的有关问题等。具体报送以下六类信息:
1.自然灾害类。主要包括重大气象灾害、地质灾害、生物灾害、森林火灾等。
2.重大事故类。主要包括重大交通安全事故,重大通信、供水、供电、燃气事故,重大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重大火灾事故,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重要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重大中毒事故等。
3.公共卫生事件类。重大传染疫情和医、药源性感染,重大动物疫情,食品安全与职业危害事件,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医疗事故,较大的预防接种反应等其他较大的医疗卫生事件。
4.社会安全类。主要包括参与人数较多的械斗、游行、上访、罢工、罢市、罢课、静坐、金融挤兑,以及冲击党政机关和要害部门,或者堵塞铁路、干线公路、城市道路,大型非法宗教活动或者严重影响民族团结、涉外及港澳台同胞等群体性事件;死伤人数较多或影响恶劣的杀人、爆炸、抢劫、诈骗、投毒、制毒贩毒、制假贩假、纵火等严重犯罪案件。
5.经济安全类。主要包括金融安全、物价异常波动、因突发事件造成的能源(煤、电、油)以及生活必需品供应严重短缺事件等。
6.预警信息类。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敏感事件、事故的预警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