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立即开展建设系统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大建安发[2005]52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建设部《
关于加强春季和“两会”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通知》(建办质电[2005]12号)和省建设厅《关于立即组织开展全省建设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的紧急通知》(辽建[2005]20号)要求,为了切实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管理,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建设安全,市建委决定在全市建设系统立即开展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成立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
组 长:孙吉春 大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主 任
副组长:王忠国 大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副主任
周波平 大连市城市建设管理局 副局长
韩嘉伟 大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局 副局长
成 员:由市建委、市城建局、市国土房屋局有关处室负责人及各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大连市建筑安全监督管理站。
电 话:82496053、82496035
二、检查重点及责任
(一)建筑施工安全检查
依据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对新开工工程工人三级安全教育和管理人员安全考核持证情况、深基坑支护工程、起重机械设备和高处坠落等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及现场生活卫生设施安全防火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对跨年度工程要逐项进行检查,不合格的不得复工,同时对钢管扣件和建筑安全产品一并进行检查。此项工作由市建委负责组织实施。
(二)城市房屋安全检查
对全市危旧房屋进行检查,重点对市区内木结构房屋的用电线路和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建筑物进行排查,制定整改措施,确保万无一失。
严厉查处危及房屋结构安全的装饰装修等活动,要进一步加强城市拆迁现场的安全检查,要严查施工资质和拆除方案,要组织人员全面清理拆迁现场围挡内搭建的棚厦,以防发生火灾和伤人事故。此项工作由市国土房屋局负责组织实施。
(三)市政设施安全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