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切实提高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政府公务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法制观念,严格按照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一致的要求行使行政权力,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确保政府的一切工作都在法律的框架内进行。
三、科学理政,透明公开,建设诚信政府
(六)推行“阳光政务”。政府行政决策事项,包括规范性文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财政预决算、行政审批收费事项、达到规定数额的政府采购、重大工程招投标、土地出让等,要按照有关程序予以公告。政府重大活动要及时向社会公示。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行业、公益事业单位及其基层站(所)等,都要公开办事依据、职责、程序、标准、时限和结果,公开工作纪律、违法违纪处理规定和监督部门电话。逐步扩大财政财务审计、绩效审计和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公布范围,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七)提高政府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水平。市政府及各部门必须建立和完善科学民主的决策程序,在拟定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政策规定,确定重大经济建设项目以及实施重大改革方案时,都应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逐步建立决策反馈制度,对现有政策执行落实情况加强检查,跟踪问效。
(八)加强政府信用建设。以政府信用建设为重点,加快建立健全统一的社会征信体系。加大信用监督和失信惩戒力度,严肃查处破坏发展环境、损害池州形象的人和事。继续规范和整顿市场经济秩序,营造良好的经济和社会信用环境。
四、务实勤政,运转高效,建设有为政府
(九)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以企业和群众满意度为导向,不断优化行政管理服务流程,逐步实现以制度管人管事。加快电子政务建设步伐,尽快实现市县区政府之间、行政服务中心与窗口机关之间的网络互通,积极推行网上办公,最大限度地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方便、快捷、高效的网上服务。
(十)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认真清理行政许可事项和主体,切实规范行政许可收费及管理。凡未经省以上批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任何部门不得收取;符合省以上规定的收费,除特殊情况外,按收费标准的下限收取。加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凡清理保留的行政许可及审批事项应进中心办理,实行“一窗受理、一单到底、一口收费、一责终身、内部流转、全程服务”。建立健全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一次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实行超时默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