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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公安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公安局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和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审批及工程验行政许可收实施办法》的通知

  深圳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处。
  八、行政许可决定机关
  深圳市公安局。
  九、行政许可程序
  (一)建设方案:
  1.申请单位提出申请,深圳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处受理后出具回执;
  2.深圳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处受理后10个工作日内组织专家组对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进行论证和审查,确定风险等级和相应的防护级别。专家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提出论证和审查意见并签名。
  审查未通过的,注明理由,并提出整改意见;
  3.深圳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处收到专家组意见后5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意见,报深圳市公安局负责人审批;
  4.深圳市公安局负责人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批意见;
  5.深圳市公安局根据领导审批意见,签发《准予施工通知书》(见附件4)或《不准予施工通知书》(见附件5)。
  对不予批准的,申请人整改后,可以按照本办法重新提出申请。
  (二)工程验收:
  1.申请单位提出申请,深圳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处受理后出具回执;
  2.深圳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处受理后10个工作日内组织专家组完成工程验收工作。专家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提出工程验收审查意见并签名。
  审查未通过的,注明理由,并提出整改意见;
  3.深圳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处收到专家组审查意见后5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意见,报深圳市公安局负责人审批;
  4.深圳市公安局负责人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批意见;
  5.深圳市公安局根据领导审批意见,签发《验收不合格通知书》(见附件6)或《安全防范设施合格证》(见附件7、附件8)。
  对不予批准的,申请人整改后,可以按照本办法重新提出申请。
  十、行政许可时限
  (一)建设方案:20个工作日;
  (二)工程验收:20个工作日。
  十一、行政许可证件及有效期限
  (一)建设方案:《准予施工通知书》或《不准予施工通知书》,无有效期限;
  (二)工程验收:《安全防范设施合格证》,无有效期限。
  十二、行政许可的法律效力
  (一)建设方案:领取《准予施工通知书》后方可施工;
  (二)工程验收:领取《安全防范设施合格证》后方可投入使用。
  十三、行政许可收费
  无。
  十四、行政许可年审或年检
  无。

  附件1
  新建、改建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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