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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房屋交易与权属登记信息处理规范》(试行)的通知

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房屋交易与权属登记信息处理规范》(试行)的通知


市房地产交易所,江北、沙坪坝、南岸、九龙坡、大渡口、北碚房地产交易所,渝北区、巴南区房地局,高新区、经开区分局,北部新区高新园、经开园分局:
  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和预警预报体系建设对加强宏观调控、引导市场健康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为保证数据采集的统一性、准确性,确保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和预警预报体系按照建设部要求在今年10月1日建成并顺利投入试运行,现将《重庆市房屋交易与权属登记信息处理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从提高房地产管理部门参与宏观调控社会经济能力的高度认识建立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和预警预报体系的重要性,高度重视《规范》的执行工作,组织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准确理解《规范》的要求,落实业务全面、信息技术水平高的工作人员专人负责具体实施。
  二、各单位应于2004年9月20日前完成对原有历史数据的备份工作,防止数据受损或丢失。2004年9月20日起严格按照《规范》的要求进行业务分类和数据录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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