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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农业局关于推进北京市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工作的意见

北京市农业局关于推进北京市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工作的意见
(京农兽医字[2007]9号)


各区县农委(丰台区林业局)、四城区卫生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7]1号)精神,有效防控重大动物疫病,保障首都安全和奥运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办法》、《畜禽标识与养殖档案管理办法》(农业部令第67号)及有关规定,并按照全国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工作的总体安排,我市列入全国首批试点省区,将全面实施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系统建设和运行工作。现对我市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开展溯源管理工作的重要性

  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是推进我国健康养殖业发展和提升兽医工作水平的重大举措,它是以新型的动物标识为载体,以现代信息网络技术为手段,通过标识编码、标识佩戴、身份识别、信息录入与传输、数据分析和查询,实现对动物及其产品从“农场到市场”全程安全监管,为动物疫病防控和动物产品质量安全控制提供科学可靠的依据。

  (一)实施动物标识溯源有利于提高动物疫病防控水平,可实现从动物出生到屠宰各环节的全程监管。在发生动物疫情时,及时快速追溯每个环节,查出疫源,控制疫情传播与流行,真正做到早发现、快处理,使动物疫病防控能力大大提高。

  (二)实施动物标识溯源可解决动物及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中的明显漏洞,有效提高动物和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

  (三)实施动物标识溯源有利于促进动物及动物产品出口贸易。动物标识溯源制度已成为发达国家的国际贸易壁垒。动物及动物产品要进入国际市场流通,就必须实行动物标识溯源。同时,实施动物标识溯源还可降低外来疫病传入的危险性,保护国内畜牧业稳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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