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大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立即开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三、检查内容

  (一)基本建设程序履行情况。

  (二)各方责任主体是否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三)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办理情况和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持证上岗情况。

  (四)方案是否有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规定要求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是否有计算书,方案是否有针对性,是否严格履行签字程序,是否严格按方案施工,是否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以及是否履行了签字制度等。

  (五)监理企业按省建设厅《关于落实工程建设监理企业安全生产责任的通知》要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情况,检查监理日记、签字手续履行、监理整改通知单和回执情况。

  (六)检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要检查企业是否建立了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是否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各项安全生产标准规范,从业人员是否经过了各级安全教育。随机抽查3个以上工种工人考核是否懂得本岗位的安全常识。

  四、检查遵循的标准

  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2、《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

  3、《辽宁省建筑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4、《大连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劳务人员生活卫生设施管理标准》

  五、检查方法及时间安排

  (一)检查方法

  本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按照企业自查、各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集中检查、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检查验收、省建设厅检查组抽查复验的程序进行。各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国家《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对所有建设项目逐个进行打分评价,并建立监管台帐。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在各区市县台帐上抽5-8项工程进行复验,依据国标规定按分值对各区市县监管水平、施工现场安全状况、施工企业和监理企业安全生产能力做出评价,列出重点监管地区、重点监管企业和项目,并通报当地政府。

  (二)检查时间

  1、6月13日至6月25日为企业自查自纠阶段。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