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检查内容
(一)基本建设程序履行情况。
(二)各方责任主体是否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三)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办理情况和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持证上岗情况。
(四)方案是否有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规定要求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是否有计算书,方案是否有针对性,是否严格履行签字程序,是否严格按方案施工,是否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以及是否履行了签字制度等。
(五)监理企业按省建设厅《关于落实工程建设监理企业安全生产责任的通知》要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情况,检查监理日记、签字手续履行、监理整改通知单和回执情况。
(六)检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要检查企业是否建立了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是否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各项安全生产标准规范,从业人员是否经过了各级安全教育。随机抽查3个以上工种工人考核是否懂得本岗位的安全常识。
四、检查遵循的标准
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2、《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
3、《
辽宁省建筑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4、《大连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劳务人员生活卫生设施管理标准》
五、检查方法及时间安排
(一)检查方法
本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按照企业自查、各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集中检查、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检查验收、省建设厅检查组抽查复验的程序进行。各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国家《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对所有建设项目逐个进行打分评价,并建立监管台帐。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在各区市县台帐上抽5-8项工程进行复验,依据国标规定按分值对各区市县监管水平、施工现场安全状况、施工企业和监理企业安全生产能力做出评价,列出重点监管地区、重点监管企业和项目,并通报当地政府。
(二)检查时间
1、6月13日至6月25日为企业自查自纠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