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立即开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大建安发[2005]138号)
各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2005年5月24日21时25分左右,由沈阳奥祥建设公司施工,沈阳精协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监理的沈阳市鲲鹏小区26号、27号楼之间商业网点,在现浇一层楼板商品混凝土时,由于模板支撑体系承载能力不足发生坍塌事故,致使2人死亡,1人受伤。
2005年6月4日8时10分左右,由辽宁省第三建筑工程公司施工,灯塔市建设工程监理所监理的辽阳灯塔市罗大台镇陆甲村辽阳恒威水泥厂发生一起高空坠落事故,造成6人死亡,3人受伤。当时在36米高的碎石罐顶上有1人进行监护,罐内33米高的平台上有9名作业人员,其中1人指挥,另外8人每人操作1个扳手葫芦准备将平台下滑时,钢丝绳突然断裂,滑模平台从高处坠落,有7人坠落到距地面约5米高的漏斗处,另有2人悬挂在距地面32-33米高的钢丝绳上。事故造成当场死亡2人,送往医院途中死亡3人,在医院抢救无效死亡1人,另外3人受伤。
根据省建设厅《关于沈阳市鲲鹏小区三期工程商业网点楼板坍塌事故的紧急通报》(辽建传字[2005]35号)和《关于辽阳市“6.4”重大安全事故的通报》(辽建传字[2005]37号)要求,为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加强我市建设工程安全管理,防止类似事故的发生,确保建设安全,市建委决定立即在全市开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成立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
组 长:孙吉春 大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
副组长:王忠国 大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副主任
成 员:由市建委有关处室负责人及各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大连市建筑安全监督管理站。
电 话:82496053、82496035
二、检查范围
检查除铁路、交通、水利、煤炭行业外的全部在建工程。要打破各类开发区、大企业封闭管理的模式。检查组除检查已经办理安全监督备案手续的项目外,还要对历史形成的封闭管理、独立管理的各类开发区内的在建项目和大型企业内技改项目的房屋建筑工程进行检查评价,并登记备案,纳入台帐统一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