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007年底前建成机动车排气检测在线监控系统,加大对机动车排气污染的监管力度(市环保局负责)。
3.加强环境监督管理,加大打击企业违法排污力度,全面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重点排污企业稳定达标和危险废物安全处置(市环保局牵头组织,各区政府、各经济功能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4.各区环境监察、监测、信息、宣教等能力建设实现分级达标(各区政府负责)。
5.大力整治市容环境卫生,加强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的环境脏乱差综合整治,保持环境卫生清洁(市卫生局牵头组织,市城管局、市建设局、各区政府、各经济功能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6.加大采石场生态复绿力度,2007年底前完成临江及主干道两侧山体复绿工作(市国土资源局牵头组织,各区政府、各经济功能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三、做好迎检的各项准备工作
(一)高标准做好2004年以来各项考核指标的统计汇总工作。
负责考核指标填报的各责任单位必须在8月底前按照《珠海市迎接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复查任务分工表》(见附表)的要求,完成2004年以来各项考核指标的统计汇总、档案整理及相关备审材料的准备工作,并于2007年9月10日前报迎检办。
(二)高质量编写好2004年以来的有关专项工作报告。
市水务局负责编写全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及管理情况专题报告;市环保局会同市水务局负责编写全市水污染综合整治及饮用水源保护专题报告;市建设局负责编写城市园林绿化专题报告和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管理情况专题报告;香洲区政府负责编写城中村环境综合整治专题报告;市环保局负责编写生态示范创建专题报告。以上各项工作要在8月底前完成,并于2007年9月10日前报考核办。
(三)考核办汇总整理迎检材料,10月份市政府向国家提出复查申请。
四、保证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
保持国家环保模范城的称号,事关我市的形象和投资环境。各区(经济功能区)和各责任单位务必统一思想,高度重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以超常规的工作效率,竭尽全力,好中求快地推进国家环保模范城的各项复查工作,确保我市顺利通过国家环保模范城的复查。
(二)加强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迎接国家环保模范城复查领导小组,组长由钟世坚市长担任,副组长由霍荣荫常务副市长担任,成员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及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局、市经贸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建设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局、市人口计生局、市卫生局、市环保局、市统计局、市城管局、市规划局、市城管办、市质监局、各区政府、各经济功能区管委会等单位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迎检工作的指导推动、组织协调等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担任,副主任由市监察局、市建设局、市水务局、市环保局局长担任,办公室成员由上述单位有关工作人员组成。各区(经济功能区)和各有关部门要相应成立迎接国家环保模范城复查工作机构,确保迎检工作扎实有效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