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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池州市委办公室、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当前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

  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有序转移。大力培育和发展劳务中介组织。加强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建设,健全包括信息、咨询、职业介绍、就业培训在内的社会化就业服务体系,构建稳定的劳务输出网络,不断提高劳务输出的质量和效益。
  积极发展各类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农村致富带头人队伍。今年,力争参加合作经济组织的农户占全市总农户的15%,农村致富带头人占全市总农户的5%;今后每年在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中扶持6至10个农村合作经济组织。
  积极做好扶贫开发工作。市成立扶贫团,帮扶国家扶贫工作重点县石台县搞好扶贫开发工作,加速推进脱贫脱困进程。

  四、启动新农村“百村十镇”示范点建设工作
  明确“百村十镇”示范点建设的总体原则和目标任务。从今年开始,用两年时间在全市广大农村开展“百村十镇”示范点建设工作。贵池区、东至县各选择3个乡镇、30个村,青阳县、石台县各选择2个乡镇、20个村,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选择1个村,九华山九华乡所属村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点建设。示范村镇要尽量选择在城镇郊区、风景区、铁道、高速公路和国省道两侧、地质灾害影响区以及沿江岸线等地区。新农村建设示范点建设工作要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总体要求,坚持政府引导、农民主体,科学规划、合理安排,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量力而行、务求实效的原则,以促进农民增收、提高农民生活质量为出发点,以发展新产业、建设新村镇、培育新农民、塑造新风尚、建立新机制、探索新保障为目标,从“四清四通四改”(清垃圾、清淤泥、清路障、清庭院,通水、通路、通电话、通有线电视,改厨、改厕、改圈、改园)入手,扎实推进“百村十镇”示范点建设工作,通过示范引导,带动和推进全市新农村建设扎实稳步健康发展。完善村镇规划布局。坚持规划先行,各地要立即着手制定本地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百村十镇”布点建设规划。全市村庄布点规划、示范镇规划由市建委负责组织编制,并报经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组织实施,今年7月底完成。示范村规划由各县区政府组织编制,并报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市建委负责指导,今年6月底完成。市规划部门要开展规划管理培训,出版《农村住宅建设图集》。
  强化责任,加大投入,严格考核。各级财政要调整支出结构,加大对示范点建设的投入,重点扶持示范村镇的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市级对每个示范镇安排5万元,每个示范村安排1万元,用于规划补助。市、县(区)两级要筹集资金,对示范镇村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实行以奖代补。各县、区要把新农村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列入各乡镇、有关单位的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建立每季一通报、半年一检查、年终一总评的考核机制,推进示范点建设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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