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池州市委办公室、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当前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
(池发〔2006〕5号 2006年4月24日)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6〕1号)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皖发〔2006〕5号),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扎实推进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繁荣稳定,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壮大农村经济
着力扶持一批竞争力和带动力较强的龙头企业。强力推进“512强龙工程”,即在“十一五”期间,全市培育5个营销收入超亿元、10个营销收入超5000万元、20个营销收入超1000万元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今年,全市力争培育1户年销售收入1亿元以上、3至4户年销售收入5000万元以上、10户年销售收入1000万元以上的龙头企业。重点扶持石台天方茶业、安徽国润茶业、池州美思佳油脂、池州秋浦特种水产、东至辰鑫植物油、青阳皖南土鸡协会等龙头企业发展壮大。培育林业龙头企业,推进林业产业化。各县区要通过招商引资,引进1至2个规模大、牵动性强的龙头企业落户。市财政安排农业产业化引导资金200万元,重点用于市级以上龙头企业技改扩规贴息。各县区政府也要安排专项扶持资金。同时,要积极帮助企业申报国家、省级专项扶持资金。
继续实施优势农产品规划。大力发展粮油、棉花、茶叶、特色水产、畜牧、茧丝绸、中药材、蔬菜等农业产业化八大主导产业,突出发展高附加值的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实施水稻产业提升行动。积极扶持龙头企业建设生产基地,力争粮棉油订单生产达到100万亩,通过“公司+合作组织+农户”形式新增基地5万亩。建成城区“菜篮子”一期工程,市财政安排100万元专项资金。
实施品牌战略和农产品进超市工程。培育和创建10个省级名牌农产品、20个市级名牌农产品。从今年开始,在上海开展池州农产品展示展销活动,提高我市名优农产品知名度,促进两地龙头企业对接。建立城乡统一的流通体系,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6个配送中心和260个乡村连锁店,在城区筹建1个大型农贸批发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