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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2004-2005年度全市消防安全目标管理情况的通报

  (三)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存在差距。目前,我市仅有公安消防现役部队一支队伍,警力不足。同时,按照国家三部委的要求,殷汇镇、东流镇、七都镇等省级重点镇尚未建立专职消防队。

  (四)消防车辆和器材装备尚未完全达标。消防车数量未达标,缺乏登高、排烟、防化、洗消等特种消防车辆。

  三、今后两年的工作意见

  (一)大力加强城市消防基础设施和消防部队装备建设

  城市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是城市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公共安全的重要保障。各级政府要继续重视,加大投入,持之以恒地抓好这项工作。对新建区、开发区和新规划区的公共消防设施建设,要坚持高起点、高标准,一步到位,决不能再欠新帐。对于遗留的“欠帐”问题,要制订计划,多方筹集资金,逐步还帐。要督促城建部门在制定省级重点镇、中心镇规划编制时,将消防通道、消防给水等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纳入整体规划,并做到同规划、同设计、同实施,一步到位。各地要增加消防部队的财政预算,继续加强消防装备建设,确保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加强火灾隐患整治,严防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近年来,各地深入开展了各项专项治理和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有效预防了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但是应当清醒地看到,我市火灾隐患仍然较多。因此,各级各部门一定要把火灾防范工作和火灾隐患的排查整治,作为当前消防工作的头等大事来抓,切实抓好,抓出成效,坚决预防重特大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

  (三)大力加强多种形式的消防队伍建设

  各地要大力发展多种形式消防队伍。一年之内招聘部分合同制消防员补充全市消防中队警力。殷汇镇、东流镇、七都镇要按照“有成建制的消防队、有执勤驻地、有车辆装备、有经过训练的合格消防员”的标准成立消防队,其他中心镇要努力建立“有人、有器材装备、有管理制度、能发挥作用”的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壮大消防力量。

  (四)热情服务,严格执法,提高消防监督工作水平

  消防部门要继续大力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要明确分级管理责任,量化工作指标,适时组织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督促整改火灾隐患。特别是对容易发生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人员聚集场所,要盯住不放,跟踪督办,一查到底。凡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特别是重大火灾隐患,必须提请政府挂牌督办,采取坚决措施,限期整改,确保安全。同时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努力提高执法质量。加强建筑工程消防审核和验收工作,从源头上防止火灾隐患的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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