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2004-2005年度全市消防安全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的通报
(池政办〔2006〕1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九华山风景区管委会,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04年以来,我市各行各业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依法履行消防工作职责和义务,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加强消防安全目标管理,最大限度地减少了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切实发挥了消防工作更好地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的作用。为鼓励先进,树立典型,促进全市消防工作迈上新台阶,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对下列先进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表彰:
一、消防工作先进单位(9个)
池州市公安消防支队
安徽省九华山旅游集团公司大九华宾馆
安徽省贵池中学
池州市中医院
池州市齐宇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池州宾馆
安徽华泰化学工业有限公司
石台县烟草专卖局
青阳县电信分公司
九华山聚龙大酒店
二、消防工作先进个人(9名)
池州市公安消防支队防火监督处 钱正国
池州九华发电有限公司保安部 王斯其
池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保卫处 万 里
池州市第二人民医院保卫科 陈新建
贵池区财政局 章丹心
东至县第二中学 查小宝
青阳县电信分公司 张福彪
石台县新华书店 吴照应
安徽九华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缆车分公司 王智慧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再接再厉,戒骄戒躁,不断提升防控火灾能力和水平。各单位和广大消防工作者要以先进单位和个人为榜样,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扎实抓好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为实施“加快追赶、奋力崛起、实现跨越”的发展战略,创建“平安池州”作出积极贡献。
二○○六年五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