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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2004-2005年度全市消防安全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的通报

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2004-2005年度全市消防安全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的通报
(池政办〔2006〕1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九华山风景区管委会,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04年以来,我市各行各业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依法履行消防工作职责和义务,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加强消防安全目标管理,最大限度地减少了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切实发挥了消防工作更好地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的作用。为鼓励先进,树立典型,促进全市消防工作迈上新台阶,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对下列先进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表彰:

  一、消防工作先进单位(9个)

  池州市公安消防支队

  安徽省九华山旅游集团公司大九华宾馆

  安徽省贵池中学

  池州市中医院

  池州市齐宇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池州宾馆

  安徽华泰化学工业有限公司

  石台县烟草专卖局

  青阳县电信分公司

  九华山聚龙大酒店

  二、消防工作先进个人(9名)

  池州市公安消防支队防火监督处        钱正国

  池州九华发电有限公司保安部         王斯其

  池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保卫处          万 里

  池州市第二人民医院保卫科          陈新建

  贵池区财政局                章丹心

  东至县第二中学               查小宝

  青阳县电信分公司              张福彪

  石台县新华书店               吴照应

  安徽九华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缆车分公司  王智慧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再接再厉,戒骄戒躁,不断提升防控火灾能力和水平。各单位和广大消防工作者要以先进单位和个人为榜样,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扎实抓好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为实施“加快追赶、奋力崛起、实现跨越”的发展战略,创建“平安池州”作出积极贡献。

  二○○六年五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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