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社会主义新农村交通发展目标
以建设农村公路为载体,建设乡村客运站、候车亭为支撑,不断提高农村交通安全生产水平,为繁荣农村经济创造条件。进一步扩大农村客运班车覆盖面,方便农民交通出行,到2007年底通公路行政村班车通达率达96%以上,2010年通公路的行政村通达率达100%,逐步实现农村客运网络化。
六、交通支持保障系统发展目标
基本建立起有效的水上交通安全预防监控体系,不断提高事故的预防和控制能力,通航环境和水上航行秩序明显改善,履行社会公约、维护国家权益的能力明显增强。在重点航域和重要航段,初步建立起全方位覆盖、全天候运行、具备快速反应能力的现代化水上安全应急反应系统。
七、科技创新与信息化发展目标
深化交通体制改革,初步建立灵活高效的交通创新体系;加快实验和技术装备建设,增强高新技术的应用与转化能力;力争在交通基础设施建养技术、决策支持技术、运营管理技术等领域取得重大突破。以交通电子政务为龙头,监管、安全和公共信息服务为落脚点,逐步形成公路水路交通信息化体系。
第五节 实施规划的具体措施
“十一五“期间,我市公路水路建设任务十分艰巨。因此,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强化实施规划的措施,推进我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迈上新台阶。
1、坚持公路发展社会化。认真贯彻“统筹规划,条块结合,分层负责,联合建设”的方针,全市将突出重点,集中人力财力,充分发挥社会办交通的积极性,加快事关全市经济发展和对外开放格局的高速公路、路网干线和大项目建设。县乡公路由县、乡各级政府组织实施。旅游专用公路建设则根据《
公路法》规定,由使用单位建设和养护。
2、坚持基础设施商品化。盘活现有公路、站场等资产,利用社会资金建设交通;坚持“谁投资、谁受益”、“不求所有、但求所在”的原则,广泛吸引国内外财团和企业投资我市交通建设。
3、坚持投资主体多元化。实现“十一五“交通规划发展目标,需建设资金约130亿元。在继续坚持“国家投资、地方筹资、社会融资、利用外资”政策的基础上,扩大开放,招商引资,用改革的方法多渠道筹集交通建设资金。
4、坚持交通建设市场化。继续完善交通建设市场,强化市场管理。继续推行公开招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项目法人制,健全“政府监督、业主管理、社会监理、企业自检”四级质量保证体系,层层落实质量责任,实行质量一票否决制和终身负责制,确保工程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