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坚决制止其他各种乱收费行为。抓好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清理和各种乱收费的整治工作,切实解决乱收费、乱罚款和执法腐败问题。深入开展对现有收费项目和标准的清理工作,坚决取消不合理收费项目,严禁各种形式的搭车收费。实行收费告示制度,对外告知收费依据、标准和期限。深入治理以执法、抽检、评比、培训为名的乱收费和乱罚款,各行政机关一律不得以附属于职能部门的行业协会、中介机构的名义变相强制收费。巩固减轻企业负担工作成果,继续开展重点部门、重点行业、部分垄断行业乱收费、乱加价专项整治,开展非公有制企业治乱减负专项治理。
三、加大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的力度。一是规范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改进招标采购方式,逐步推行以政府为主导、全市用药单位联合网上采购的办法,积极推进高值医用耗材和大型医疗设备集中采购试点工作。二是加强卫生系统行业作风建设。加强医疗机构管理,深入开展“医院管理年”活动。探索建立科学的医院管理和医疗服务质量评价体系,全面推行院务公开,严格规范诊疗和用药行为,坚决制止科室承包及医务人员个人收入与科室经济效益挂钩的做法。三是严肃查处收受回扣、“红包”以及药品采购中的商业贿赂案件和不严格执行《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以及乱加价、乱收费等问题。四是整治虚假违法医药广告,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行为。五是继续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抓好农村药品监督网和农村药品供应网建设;扩大医疗保险覆盖面,加强医保定点管理。大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方便群众看病就医。
四、加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要求,加大对农民负担监督管理的力度,加强对转移支付、资金投入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支农惠农政策落实到位。坚决纠正面向农民的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严厉打击各种伤农坑农行为。严格规范“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议事范围、标准和审批程序,完善筹资筹劳管理制度。积极推进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专项审计工作。进一步规范农村财务管理,继续开展创建“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活动。切实落实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农村订阅报刊费用限额制、农民负担监督卡制,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进一步清理和取消各种针对农民工进城就业的歧视性规定和不合理限制,改善农民工就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