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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政府纠风办2006年全市纠正不正之风工作要点的通知

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政府纠风办2006年全市纠正不正之风工作要点的通知
(池政办〔2006〕1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九华山风景区管委会,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政府纠风办《2006年全市纠正不正之风工作要点》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六年五月二十五日

2006年全市纠正不正之风工作要点
(市政府纠风办 二○○六年五月十六日)

  2006年全市纠正不正之风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省、市有关会议的部署,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突出提高机关效能和优化发展环境这一主题,进一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为我市加快追赶、奋力崛起、实现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一、深入开展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加强对中央、省转移支付资金的监管,认真落实农村贫困家庭中小学生“两免一补”政策,严格规范“一费制”收费范围和标准,全面清理学校收费项目和标准,强化对服务性收费项目、标准的监管力度。进一步完善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公办高中择校生的比例最高不得超过本校实际招生总数的30%。严格审批和控制学校新建项目及其规模和标准,禁止学校高额举债、超前发展,严禁以还贷等名义向学生高额收费。停止审批新的改制学校,对已改制学校进行整顿和规范,着重解决公办中小学以改制为名或以民办名义举办“校中校”、“校中班”高收费的问题。切实加强对示范校或星级校创建活动的监管。严禁教师私自办补习班。加强中小学教材和教辅材料出版发行管理,坚决制止与招生、考试等挂钩的各种形式的乱收费。各级政府要加大对九年制义务教育学校的投入,保障学校必需的公用经费。健全教育收费管理和监督制度,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严肃查处学校乱收费和截留、挪用、挤占、平调教育经费的行为,严禁向学校或通过学校向学生搭车收费和进行各种形式的摊派。继续开展创建教育收费示范县(区)活动,总结和推广一批依法办学、勤俭办学、规范办学的正面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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