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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立即开展秋季安全生产大检查确保“十一”黄金周生产安全的通知

  开展全市危旧房屋的安全调查工作,重点对危旧房屋的用电线路和消防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进一步加强对拆迁工程的安全生产全程管理,严格审查拆除企业施工资质,查处分包拆除的违法行为。要组织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对拆除工程现场围挡进行修缮,坚决清理围挡内搭建的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临时建筑。此项工作由市国土房屋局负责组织实施。

  (三)市政设施安全检查

  加强城街道路维修现场文明施工管理。重点对市区内低洼区城市排水设施进行检查,对游乐场所的安全引导措施和安全疏散通道设施进行落实,对风景区、公园内的车、船、索道等方面,要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安全检查,确保游人安全。组织人员对悬崖地段安全标志设置情况和高大挡土墙安全状况逐一进行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万无一失。此项工作由市城建局负责组织实施。

  (四)城市燃气安全检查

  严格落实城市燃气安全管理技术标准,重点对市区供气管网、民用液化气站的检查,坚决纠正违章占压管线的不安全行为。同时组织有关部门对全市建筑深基坑周边燃气管网进行全面安全普查,确保城市燃气安全。此项工作由市建委负责组织实施。

  三、时间安排

  本次检查按企业自查自纠、各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集中检查、市建设系统秋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检查验收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自通知下发之日起至9月20日为企业自查自纠阶段。企业要按检查重点,逐项进行检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必须制定整改措施,落实到人,并做好安全复查验收记录。

  第二阶段:从9月20日至9月30日,各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企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对所属企业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工作进行集中检查,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不认真整改的单位要依法查处,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限期停业整顿。

  第三阶段:从10月10日至10月末,市建设系统秋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人员对各企业安全自检情况进行抽查,对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开展的秋检工作进行考核,并将检查结果记入年度考核档案。

  四、几点要求

  (一)各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要按通知要求,建立本地区秋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并认真组织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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