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大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立即开展秋季安全生产大检查确保“十一”黄金周生产安全的通知

大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立即开展秋季安全生产大检查确保“十一”黄金周生产安全的通知
(大建安发[2005]219号)


各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按照建设部和省建设厅关于开展建设工程秋季安全生产大检查、确保节日施工安全生产的要求,为切实加强我市建设系统安全生产管理,及时消除建设行业事故多发领域和施工安全管理薄弱环节的安全隐患,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十一”黄金周期间建设生产安全,市建委决定在全市建设系统立即开展秋季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成立大连市建设系统秋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孙吉春  市建委主任

  副组长:张传吉  市建委副主任

      刘庆茂  市建委副主任

      韩嘉伟  市国土房屋局副局长

      周波平  市城建局副局长

  成 员:由市建委、市国土房屋局、市城建局有关处室负责人及各区市县城建局局长组成。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大连市建筑安全监督管理站。

  电话:82496053   82496035

  二、检查重点及责任分工

  (一)建筑施工安全检查

  严格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依法规范建设各方主体安全生产行为,现场考核各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执行情况。严查安全施工手续是否按时办理、安全技术措施是否经有关人员审批、安全作业条件是否达到规范标准、施工安全档案资料是否齐全。严厉查处建筑施工企业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承揽工程,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未持省建设厅《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岗作业的违法违纪行为。

  结合现场实际,重点检查深基坑支护、高大模板施工支撑系统、塔机拆装、高处作业周边防护和临时用电及安全产品使用管理等方面。组织人员对现场职工暂舍搭建质量、环境卫生管理状况、职工食堂卫生管理措施和职工饭菜质量进行全面检查。现场生活、卫生设施不达标的要坚决停工整改。此项工作由市建委负责组织实施。

  (二)城市房屋安全检查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