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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政府关于对市区“特困户”、“低保户”实行肉价临时补贴的意见

常州市政府关于对市区“特困户”、“低保户”实行肉价临时补贴的意见
(常政办发〔2007〕127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门:
  近期,我市猪肉市场受去年暴发的猪疫情及饲养成本增加等诸多因素的影响,生猪存栏量减少,外采肉量少价高,猪肉零售价格出现较大幅度上涨,对市民特别是“特困户”、“低保户”的生活影响较大。为了缓解猪肉等相关食品价格上涨对“特困户”、“低保户”造成的生活困难,市政府决定,对市区“特困户”和“低保户”实行肉价临时补贴。具体意见如下:
  一、补贴对象:市区持有民政局核发的“低保证”和总工会核发的“特困证”的居民家庭。
  二、补贴方式及标准:标准为每公斤补贴4元,按每户每月消费5公斤猪肉计算,每户每月补贴20元。今年还有5个月,对每户“特困户”、“低保户”家庭实行一次性补贴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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