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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责任农技(机)人员考核办法(试行)


  表四、浙江省县首席农机推广专家业务考评指标及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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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考 核 内 容        │分│    评 分 标 准    │
│号│                       │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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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研究提出当地年度农机推广计划、主推技术和农业机│10│未提出不得分,提出但不科学│
│ │械存量结构调整方案              │ │酌情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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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带头开展1项农机化关键技术、装备的引进、试验和 │10│未引进农机化关键技术、装备│
│ │示范、推广                  │ │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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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联系1个乡、1个农机化示范基地,1个农机服务组织 │15│未联系乡、基地、服务组织分│
│ │和5个农机服务大户,全年下乡、村、户时间不少于5│ │别扣3分,每少联系1个大户扣│
│ │0个工作日                   │ │1分,下乡每少5个工作日扣1 │
│ │                       │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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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建立并负责抓好1个农机化示范基地        │10│未建立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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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完成上级业务部门部署的农机标准化建设任务   │10│未完成任务的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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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提供农机化相关信息全年不少于10条。开展技术指导│10│每少提供2条信息扣1分。培训│
│ │员、责任农机员的业务培训,落实每人每年12天的培│ │时间不足扣3分。      │
│ │训要求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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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帮助解决农机指导员、责任农机员提出的技术难题,│10│有问题未及时帮助解决或不及│
│ │及时答复农技110、农民信箱的农民技术咨询    │ │时答复,每发生一次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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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协助上级农机部门开展在用农业机械的质量监督调查│5 │未及时反馈调查结果不得分 │
│ │,及时反馈调查结果。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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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积极做好上级部门和本县的各类农机化项目申报和实│5 │没有主持或参与项目的扣2分 │
│ │施工作,并指导农机指导员、责任农机员的项目实施│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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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每年开展1次以上农机技术讲座,完成1篇年度业务分│5 │未完成的各扣2分      │
│ │析报告或调研报告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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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做好工作日志记载,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和当地政府、│10│按完成的时效性和质量酌情扣│
│ │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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