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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责任农技(机)人员考核办法(试行)


  表三、浙江省乡镇责任农技员业务考评指标及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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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考  核  内  容       │分│    评 分 标 准    │
│号│                     │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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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根据首席农技推广专家、农技指导员的要求,结│5 │未制定不得分,制定不合理酌情扣│
│ │合当地实际提出年度工作目标计划、措施   │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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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按照联村带户的要求,明确若干个村的农技服务│15│未确定责任区扣5分,没有联系示 │
│ │责任区,在责任区内建立1个科技示范基地,联 │ │范基地扣5分,联系科技示范户不 │
│ │系1家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业企业、大户)、1│ │足的扣5分,下村户时间、次数不 │
│ │0户科技示范户的农业技术服务工作。年下村、 │ │足的扣5分,直至扣完      │
│ │户100天以上,入联系户平均5次以上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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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在责任区履行类似班主任职务,全面负责责任区│15│本专业服务不到位扣5分,非本专 │
│ │农户提出的各类技术问题,不能解决的负责向上│ │业服务不到位扣5分       │
│ │一级或其他农技推广机构、人员寻求帮助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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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以示范基地、科技示范户为依托,积极开展农业│10│ 无重点推广的农业技术的扣5分 │
│ │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示范和推广工作。每年│ │               │
│ │重点示范推广1项以上实用技术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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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及时解答农技110、农民信箱提出的有关生产技 │10│有问题未及时答复的,每发生1次 │
│ │术问题                  │ │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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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积极开展实用技术培训工作,全年参与举办培训│10│培训班每少1期扣2分,培训农民每│
│ │班、现场会不少于4期,培训农民不少于100人次│ │少20人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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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参加上级部门和首席农技推广专家、农技指导员│5 │年不足12天的扣2分       │
│ │组织的知识更新和业务培训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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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做好面上的技术指导、专业统计等工作    │10│未及时上报统计报表的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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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协助首席农技推广专家、责任农技员做好相关科│5 │协助不力的扣3分        │
│ │技项目的落实工作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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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利用农民信箱、农业信息网等发布科技信息全年│5 │每少2条扣1分。未完成业务分析报│
│ │不少于20条。完成1篇年度业务工作分析报告  │ │告的扣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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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指导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生产组织│5 │视落实程度计分        │
│ │建立“三品”基地,记载生产档案,开展标准化│ │               │
│ │生产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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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做好工作日志记载,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和单位、│10│工作日志记载占5分       │
│ │首席农技推广专家、农技指导员交办的其它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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