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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土地调控严格土地管理的通知


  (八)严肃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继续开展土地专项清查活动,严厉打击土地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健全土地违法案件联合办案机制,强化国土资源、监察、公安等部门联合办案和案件移送制度,既要查处土地违法行为,又要查处违法责任人。继续加大违法违规用地案件曝光力度。对国发〔2006〕31号文件下发以前的违法用地案件,在全面清理的基础上按有关规定认真处理。对国发〔2006〕31号文件下发后新发生的违法用地案件,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确保国家土地调控政策落到实处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土地调控政策事关我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大局。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对土地管理工作的领导,将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严格实行问责制。对本行政区域内发生土地违法违规案件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土地违法违规行为不制止、不组织查处的,对土地违法违规问题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追究有关负责人的领导责任。

  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进一步严格管理、改进服务,加强对国家土地调控政策的宣传,积极引导和指导用地单位合理利用土地,严肃查处土地违法案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为我省的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可靠的用地保障。

  各级发展改革、监察、公安、财政、劳动保障、国土资源、农业、环保、建设、房产、规划、交通、水利、地税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执行好土地调控政策。

  附件:
河南省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条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精神,规范工业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行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用地单位或个人在土地有形市场通过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

  第三条 省辖市、县(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组织实施。上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对下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组织实施的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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