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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印发《关于在城管执法中推行行政指导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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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章)
年 月 日

北京市××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
行 政 告 诫 书
  京  城管告诫字〔  〕号

  :
  您好。2007年3月11日8时30分,本行政机关在巡视检查中发现你单位施工工地门前有少量污水流溢,面积2平方米,特告知你单位,请予以改正或纠正。按照《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建设工程施工或者拆除作业期间,应当采取措施防止污水流溢,请你单位在今后工作中加强对施工现场的规范和管理,防止此类行为再次发生。
  改正情况:  已于2007年3月11日8时40分清除了地面污水。

  相对人签字:
  执法人员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北京市××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
行 政 约 见 书
  京  城管约字〔  〕号

  :
  您好。你单位所属的某某部门因未及时清运建筑垃圾,在2007年度已经二次被本行政机关依据《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第四十八条进行处罚,具体时间和施工地点为      。为了        ,特约见你单位。请你单位负责人于    年  月  日  时,到          就如何加强施工工地的管理和规范等问题进行交谈和沟通。
  烦请携带材料如下:
  1.你单位现有关于施工现场管理的制度和规范
  2.(其他应当携带的材料

(公章)
年 月 日

北京市××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
工作建议函

  京 城管建议字〔   〕 号

  :
  本行政机关在调查处理              一案中,发现   (相对人姓名)              ,建议贵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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