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您为首都蓝天做出的贡献。
(公章)
年 月 日
北京市××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
行 政 告 诫 书
京 城管告诫字〔 〕号
:
您好。2007年3月11日8时30分,本行政机关在巡视检查中发现你单位施工工地门前有少量污水流溢,面积2平方米,特告知你单位,请予以改正或纠正。按照《
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第
四十八条的规定,建设工程施工或者拆除作业期间,应当采取措施防止污水流溢,请你单位在今后工作中加强对施工现场的规范和管理,防止此类行为再次发生。
改正情况: 已于2007年3月11日8时40分清除了地面污水。
相对人签字:
执法人员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北京市××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
行 政 约 见 书
京 城管约字〔 〕号
:
您好。你单位所属的某某部门因未及时清运建筑垃圾,在2007年度已经二次被本行政机关依据《
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第
四十八条进行处罚,具体时间和施工地点为 。为了 ,特约见你单位。请你单位负责人于 年 月 日 时,到 就如何加强施工工地的管理和规范等问题进行交谈和沟通。
烦请携带材料如下:
1.你单位现有关于施工现场管理的制度和规范
2.(其他应当携带的材料
(公章)
年 月 日
北京市××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
工作建议函
京 城管建议字〔 〕 号
:
本行政机关在调查处理 一案中,发现 (相对人姓名) ,建议贵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