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时间安排:各区、县级市和市直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订学习教育活动计划,在7、8月期间相对集中时间组织开展学习教育活动,确保有5-7天的学习时间,保证学习教育内容的落实。
三、教育对象和形式方法
教育对象是全市党员、干部,重点是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各区、县级市和市直各单位要注意区分不同对象,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活动。
(一)以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
结合全市广泛开展的排头兵实践活动和“理想、责任、能力、形象”教育活动,深入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重大战略思想,深入学习《江泽民文选》特别是江泽民同志反腐倡廉理论,深入学习胡锦涛同志关于反腐倡廉的重要论述。在学习教育活动中,要紧密联系推动科学发展、构建和谐广州的实际,紧密结合当前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实际,认真做好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实践成果和文化成果的学习、研究和宣传,注重在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上下功夫,教育和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增强拒腐防变能力,永葆共产党员先进性。
(二)以“ 为民、务实、清廉”为要求,深入开展党的优良作风教育。
在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上,胡锦涛总书记从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战略高度,深刻阐述了新的历史条件下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重大意义,提出要大力倡导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强调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是党的建设的一项战略任务,必须常抓不懈。全市各单位各部门要坚持以“为民、务实、清廉”为根本要求,组织广大党员领导干部深入学习胡锦涛同志在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上关于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并与学习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同志关于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相结合,与学习《中共广州市委关于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实施意见》相结合,与深入开展科学发展观教育、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宗旨教育、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教育和艰苦奋斗的光荣传统教育相结合,充分认识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作为我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要制定有针对性的具体措施和办法,着力解决党员领导干部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公仆意识。各级领导班子要采取中心组学习会、专题学习会、民主生活会、支部学习会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学习。要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市里将于7、8月份举办全市局以上单位党政“一把手”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学习会、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专题讲座、全市党员干部勤政廉政为民先进事迹巡回报告会等活动。各单位各部门可采用培训班、专题学习会等形式,在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中开展党的优良作风教育。要结合实际,组织党员干部参观中共三大会址、广州农民运动讲习所、广州起义旧址等,利用“红色广州”历史文化资源加强党的革命传统和优良作风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