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送补贴。各地对已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的“4050”人员享受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政策的情况进行一次检查,逐一落实每一位援助对象的社保补贴,按照新政策增加医疗保险补贴。落实在社区工作的劳动保障协理员的岗位补贴,并结合工作业绩考核和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适当提高岗位补贴标准。对已灵活就业的“4050”人员,组织其申报就业,参加社会保险,并帮助其落实社保补贴。对在公益性岗位上新安置的就业困难对象,全面落实新的社保补贴政策。
五、实施步骤
2006年再就业援助月从2006年1月1日至2006年1月27日在全省统一开展。活动共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2006年1月1日至1月8日,主要开展调查摸底、开发岗位、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准备;第二阶段2006年1月8日至1月12日,主要为援助对象制定服务方案、印制宣传手册、开展职业指导、举办专场招聘会等活动;第三阶段2006年1月13日至1月27日,各地劳动保障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分成若干小组,依托社区平台,走访服务对象,开展送政策、送服务、送岗位、送补贴的上门服务活动。并做好活动总结,认真总结活动经验,按时上报有关材料。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统筹协调。各地要将开展再就业援助月活动作为落实再就业工作的一项重要措施和2006年就业工作开局的大事,加强领导,统一组织,精心安排,抓紧抓好。要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加强系统内各有关部门的协调组织,主动与相关部门沟通,争取广泛的支持与配合。
(二)结合实际,制定计划。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活动的具体工作计划。要通过家访等具体方式,摸清本地区各类就业困难人员和尚未实现就业并轨人员的基本情况,了解他们的实际困难,确定重点援助对象范围,提供有针对性的服务,并创造性地开发一些新的工作措施,保证活动取得实效。
(三)保证资金,落实政策。各地要保证再就业援助月活动所涉及的社会保险和公益性岗位补贴政策的各项补贴资金及时到位,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加强督查,保证实效。各地要组织专门力量,对本地区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省厅将对各地工作情况进行抽查,了解具体实施情况,并对有关情况进行通报。
(五)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各地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国家和省上各项就业政策及活动开展的具体内容,将政策措施和就业服务信息送到就业困难人员手中,并努力营造全社会都来关心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再就业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