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各部门要按照《焦作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的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全市安全度汛。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要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实施对整体防汛工作的领导、检查督促和组织指挥。发改委、财政部门要按照市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部的要求,做好有关计划、资金的编制和落实工作。各级防汛办公室要树立全局观念,加强综合协调,及时通报雨情、水情、汛情及工情变化,为各级领导指挥防汛抢险当好参谋。气象部门要做好天气形势监测、分析,及时准确提供天气预报。电力部门要加强电力调度,保障防汛机构、防洪工程、防汛通信以及防洪抢险的电力供应。邮政、通讯部门要为防汛通信提供优先便利条件,保障防汛信息畅通。铁路、交通部门要安排好运力,保障抢险人员、物资及撤离人员的运输。民政部门要做好灾民的生活安排和因灾倒塌民房的重建工作。卫生部门要做好抢险现场抢险队员的及时救护,组织好对灾区的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工作。国土资源部门要做好地质灾害、山体滑坡、泥石流的防御预案制订和监测工作,加大防灾、避灾知识宣传,及时通知危险区群众安全转移。教育部门要做好学生防洪安全教育及教室、校舍等的安全保障工作。旅游部门要做好旅游景区的建设与管理,保障游客安全。公安部门要搞好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及时侦破盗窃、破坏防洪工程和通信、水文设施等方面的案件,维护防汛抗洪秩序。新闻宣传部门要宣传国家防汛有关法律法规,宣传各级党委、政府有关防汛工作的重大决策和措施,加强对防汛抗洪工作的报道。各级、各部门在抗洪抢险紧急调度,特别是涉及到部门利益时,要以大局为重,坚决执行抗洪抢险指令。
三、确保今年度汛安全的主要措施
(一)加大投资力度,确保防汛抗洪需要。各级政府要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加大投资力度,切实加强河道的治理和水库的除险加固,提高抗御洪涝灾害能力。对当前影响度汛安全的问题,要千方百计筹措资金,在汛前安排解决。各县(市)区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的要求和分级负责的原则,将所需正常防汛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并根据国民经济的发展逐步增加,保证防汛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做好工程检查、整修,落实安全度汛措施。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认真组织汛前检查,积极整修防洪排涝工程设施。水利部门检查水库、河道、滞洪区、涵闸、提排站等工程设施。城建部门检查市区内排水沟、下水道、泵站、涵闸等工程设施。铁路、交通部门检查桥涵、路基、站场等工程设施。企业发展服务部门检查矿山及工业企业自身的防洪设施。其它凡是有防汛任务的部门、行业,也都要按照职责分工,积极主动搞好汛前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要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并提出切实可行的处理措施,限期解决,保证安全度汛。
(三)抓好度汛应急工程建设,确保工程质量。各县(市)区要集中力量做好堤防、险工险段和病险涵闸、病险水库的加固处理,按计划完成度汛应急工程建设任务。对汛前完成确有困难的工程,要落实应急度汛措施。发改委、财政部门要将工程资金及早安排到位,并做好资金的监管工作。水利、民政等部门要强化项目建设管理,加强施工质量监督,确保工程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