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深入开展食品执法打假工作。深化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百千万工程”,大力整顿食品小作坊的安全卫生。紧紧围绕发证食品,突出农村和城乡结合部、集贸市场等重点区域,严厉打击滥用食品添加剂、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等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制售假冒伪劣、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案件;加大食品质量监督检查,各地食品质量监督检查要覆盖20种以上食品,重点监督抽查的食品不少于5类;规范食品标签标志,加强对非食品用原料的风险监测,积极应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
3、加强食品标准化管理。继续开展食品标准化培训工作,提高食品市场各方面,特别是企业的标准化意识和标准化知识;加强对食品标准特别是企业标准的管理工作;开展标准专项实施监督工作,推动企业自觉实施食品标准。
(四)加强食品流通环节整治,进一步规范食品流通经营秩序
1、严格食品经营主体市场准入。严把食品经营主体准入关,依法清理和规范经营主体资格。坚持依法登记注册,严格注册程序。加强食品经营主体经济户口管理,大力推行食品经营主体信用分类监管,积极推进食品经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信用体系建设。
2、加大市场食品质量监管力度。建立健全食品质量准入体系,严格食品市场准入和经营者自律管理,严把食品入市质量关。积极引导和督促食品经营者落实七项自律制度,确保流通环节食品质量安全。市级大型食品专业批发市场、超市进货索证索票率达94%,县级达75%。完善食品质量监测体系,逐步扩大对食品的日常监测和快速检测覆盖面,开展以食品快速检测车和检测箱为依托的流通环节食品快速检测。依法组织对食品违法案件的查处,重点查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无证无照生产经营、经销不合格食品和有毒有害食品、食品中使用非食品添加剂、虚假食品广告、商标侵权、食品的假包装、假标识、假商标印制品等违法案件。积极推行食品分类监管和按风险度监管制度。
3、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深入开展以社区、农村和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区域的执法检查,围绕粮、肉、蔬菜、水产品、奶制品、豆制品、酒、饮料、儿童食品、保健食品等与广大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消费者投诉多的食品开展重点品种专项执法检查;围绕商场、超市、集贸市场、批发市场、经营门店等开展重点场所和落实经营者进货索证索票、购销台帐、不合格退市等自律制度的专项执法检查;围绕 “十一”、中秋、元旦、春节和春夏季等开展节日食品和季节性食品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销售有毒有害和不合格食品的违法行为,确保食品消费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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