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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6年全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6年全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池政办〔2006〕2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九华山风景区管委会,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06年全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〇六年七月十三日

2006年全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年全省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皖政办〔2006〕36号)精神,按照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省政府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决定的实施意见》(池政〔2005〕17号)要求,现提出2006年全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坚持“全市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社会广泛参与”的食品安全工作机制,严格按照“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方针,坚持集中打击和日常监督相结合,重点打击和综合治理相结合,加强监管与企业自律相结合,打假治劣和扶优促强相结合的原则,加大综合执法和联合执法力度,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二、工作重点

  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以粮油、肉、蔬菜、水果、豆制品、饮料、儿童食品等为重点整治品种;以城乡结合部及广大农村为重点整治区域;以小作坊和无证照黑窝点为重点整治对象,着重抓好食品源头污染治理、生产加工、流通及消费四个重点环节,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行为。通过整治,使食品生产经营秩序进一步好转,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感进一步增强,我市食品安全水平进一步提高。

  三、整治内容

  (一)进一步加强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1、切实加大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力度。突出抓好分散在广大农村的各类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个体商贩、小作坊、小商店、小食店、小餐馆等的整治,有效遏制假冒伪劣食品流向农村市场的势头,保障农民群众的健康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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