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协助县、区消协及消协分会、工商所承办其他工作。
四、 “一会两站”软、硬件的配置标准
(一)硬件配置
1、“有标识”,即消协分会、投诉站、联络站要有醒目的牌匾标识,以方便广大消费者投诉;
2、“有场所”,即有固定的场所,以便接待消费者的投诉和咨询;
3、“有电话”,以畅通受理投诉、咨询和服务、联络的渠道;
4、“有宣传栏”,以便消费者能通过宣传栏这一固定载体,获得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和消费知识,提高依法维权意识;
5、有统一的处理消费者投诉工作流程图(附件1)。
(二)软件配置
1、“一会两站”工作人员,除消协分会可配备一名专职人员外,其余工作人员均以兼职为主。对投诉站、联络站的工作人员要定期培训,以提高他们的维权知识和服务技能;
2、“一会两站”均要制定具体的工作职责、人员分工和相关的制度,并统一制作牌匾,予以公示;
3、统一使用中国消费者协会下发的消费者协会受理投诉登记表(附件2)、消费者协会接受投诉咨询电话登记表(附件3)、消费举报登记表(附件4)、法律、法规、消费警示宣传登记表(附件5);
4、统一工作流程;
5、做好软件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五、制定完善“一会两站”工作措施
(一)部门牵头,政府推动
“一会两站”是工商系统服务“三农”、便民维权的一项新举措,是新形势下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迫切需要,各级各有关单位要提高认识,强化服务,调动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各县、区工商部门、消费者协会要积极向县、区人民政府汇报,争取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在政府的领导下,积极、认真组织实施“一会两站”建设工作,扎实推进此项工作的稳步开展。各县、区人民政府要把消费维权工作纳入乡镇、街道办事处年度工作目标任务,作为考核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领导班子政绩的重要依据,形成各级政府推动,全社会共同负责的维权合力和工作格局。
(二)抓基础,建立健全“一会两站”机构
要以“六个一”为标准设立“一会两站”机构。“六个一”即:“一人”、“一牌”、“一证”、“一室”、“一簿”、“一栏”。“一人”即分会至少有一人负责日常工作,“两站”至少有一人做兼职维权工作;“一牌”即悬挂统一式样的“一会两站”标识牌;“ 一证”即颁发社会监督员证;“ 一室”即设立调解室;“一簿”即建立投诉、举报登记簿;“一栏”即设置固定宣传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