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建立消费者联络站
消费者联络站是县、区工商局12315(分)中心和县、区消费者协会依托辖区内的生产、经营、服务等企业设立的工作站,是全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托现代信息网络技术处理工商监管领域申诉举报的指挥调度和信息机构,与消费者投诉站合署办公,接受县、区工商局12315(分)中心和消协的指导,完成经营者与消费者协商和解的程序,协助12315(分)中心、消协对消费纠纷的调解。
三、“一会两站”的工作职能
(一)消协分会的职能
1、制定、实施消协分会工作制度,定期召开消协分会理事会,研究布置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2、协助县区消协组织指导消费者投诉站、联络站开展工作并进行监督检查和目标考核,总结、宣传和表彰辖区内投诉站、联络站中的维权先进典型,培养和发展维权志愿者、消费者维权义务监督员;
3、协助县、区消协对投诉站和联络站工作人员进行法律法规培训,提高基层工作人员的维权技能;
4、积极开展每年一度的“3.15”活动,同时加强与相关行政执法和司法部门的合作,为消费者提供法律援助,支持广大消费者合理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5、受理、调查、调解消费者投诉,举报各类消费侵权行为;及时上报、移送消费者申诉、举报重大疑难投诉案件;
6、积极做好消协会员发展工作,对会员进行消费教育,引导广大消费者安全健康消费,及时发布消费警示;
7、参与有关行政部门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检查以及评比活动;
8、指导辖区内投诉站、联络站工作,为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
(二)投诉站、联络站的职能
1、受县、区消协及消协分会、工商所委托,受理、调解本单位和区域内发生的一般性消费投诉;
2、协助县、区消协及消协分会、工商所调解较大的消费投诉;
3、宣传《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
4、为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
5、制止、举报各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和侵权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