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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池州市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06-2010年)的通知

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池州市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06-2010年)的通知
(池政办〔2006〕4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九华山风景区管委会,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池州市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06-2010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六年九月八日

池州市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06-2010年)

  为切实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保障我市经济和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安徽省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06-2010年)》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池州市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06-2010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

  一、工作原则

  (一)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

  (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

  (三)依法防治、科学防治、综合评估。

  (四)突出重点、分类指导、注重实效。

  (五)分级管理、分工负责、加强监督。

  二、目标和工作指标

  (一)总目标。

  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防治工作机制,认真落实各项预防、控制和治疗措施,减缓艾滋病的传播和流行,最大限度地降低或减少艾滋病对个人、家庭和社会造成的危害。

  (二)具体目标和工作指标。

  到2007年底实现以下目标:

  1、市、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有一定数量的专职艾滋病防治人员,同时具有相应的设备。建成覆盖县级以上筛查实验室检测网络和相应的艾滋病监测体系,实现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艾滋病监测信息网络直报。建立分布合理的性病监测网络,为艾滋病和性病防治效果评价提供依据。市本级建立2个免费自愿咨询检测点,县(区)至少建立2-3个免费自愿咨询检测点,开展免费艾滋病初筛检测和咨询服务。

  2、全市15-49岁人口中,城市居民对艾滋病防治和无偿献血知识知晓率达到75%以上,农村居民达到65%以上,流动人口达到70%,校内青少年达到85%以上,校外青少年达到65%以上。人员流量较大的火车站、长途汽车站、港口码头等公共场所70%以上设置艾滋病防治大型公益广告牌或宣传栏,候车(船)室60%以上放置预防艾滋病健康教育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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