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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劳动保障局等部门关于《池州市全面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三年行动计划方案》的通知


  (二)提高效率,资源共享。全面推进劳动合同制度三年行动计划是全局性工作,各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要积极投入到此项工作中去。一是充分发挥社区平台的作用,依托社区资源,规范劳动关系。二是要在发挥各自优势、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加强沟通,及时汇报进展情况。三是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做好跟踪催办和协调服务工作。

  (三)深入调研,推动工作。各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要深入基层加强调查研究,认真掌握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实施工作的特点和规律,不断研究完善相关政策和措施,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预见性。要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扩大工作效果,确保三年行动计划取得圆满成功。

  (四)建立制度,规范运作。一是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各地要建立由工会、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中小企业局、建委、工商局、税务局等有关部门参加的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互相通气,及时了解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二是建立定期报告制度。各地要将本地工作进展情况按季度向市劳动保障等部门报告,市里将对各地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定期通报,对工作进展缓慢的要加强监督检查,形成一级对一级负责的目标责任制,合力推进劳动合同制度顺利实施。三是建立调度督办制度。根据年度目标任务、工作措施和时间进度,对实施劳动合同制度进行调度督办,以保证实施劳动合同制度有序推进。四是建立重点单位联系制度。在不同所有制企业或行业中选择一些劳动合同制度管理基础较差、劳动关系较为紧张、社会影响面较大的企业为重点联系单位,采取重点督促、上门指导等方式,促使重点联系单位与全部职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达到规章制度健全规范,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等目标。

  八、组织领导

  为保证全面推进劳动合同制度三年行动计划顺利实施,我市成立由市政府分管市长任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池州市全面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劳动保障局,具体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附件:
池州市全面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三年行动计划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施永春

  副组长:臧佑初

      江建平

      王连旺

  成 员:梁美荣(市劳动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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