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农业产业化信贷促进工程。全市农村信用社要支持农户多种经营,增加对从事农产品加工、运输以及商贸、服务业的个体工商户的投入,同时,适应农业生产集中化、规模化的需要,加大对“公司+农户”、“基地+农户”、“合作组织+农户”等产业化生产经营模式的农户贷款投入,支持农村和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今后五年,全市农村信用社用于农业产业化信贷投入不少于4亿元,支持农业产业化企业不少于80家。一是重点支持综合开发生态经济,促进食用菌、茶叶、毛竹、蚕桑和畜牧业等产业化快速发展。二是重点培植一批种养专业户,并通过专业户的典型示范作用,带动农业产业化经营,走扶一户带多户、多户带全村、一村带多村、多村成基地的“公司+农户”、“公司+基地”的路子,培植大“龙头”企业,逐步形成“小生产”与“大群体”相结合的规模优势,实现规模效益,提高市场竞争力,使支农资金的低产出、低效益转化为高产出、高效益。三是大力支持农产品基地建设,重点扶持农产品出口基地的农业产业化经营;四是加大对农产品收购、加工企业的支持力度,重点支持粮棉油企业从收购加工到销售形成产业链的龙头企业,以带动农产品增值增效。
(五)农村市场建设信贷支持工程。全市农村信用社要充分认识农村市场建设的重要意义,全力支持农村市场建设,重点支持农村商品流通经营和农产品物流企业,培育各类市场特别是农产品流通市场。今后五年,每年安排农村市场建设资金8000万元。一是加大对农村消费市场信贷投入,以县域商贸为中心,辐射周边地区商贸集市,促进县域经济和农村经济发展;二是加大农村消费信贷产品的推广和开发。全市农村信用社要逐步扩大农民在住房、汽车、家用电器等大型消费的贷款需求,有效提高农民的生活质量;三是加大对农产品的精深加工和批发市场、储藏、运销、物流、配送、连锁经营等流通领域的扶持力度,引导龙头企业与农民建立合理的利益联结机制;四是加大对农产品的市场信息网络建设,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五是加大对农村市场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
三、实施“金融服务计划”的保障措施
(一)继续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一是加快推进石台联社统一法人改革工作,在6月底前完成统一法人的组建工作;二是青阳、贵池、东至三家联社在实现“统一法人”的基础上,将向农村合作银行目标迈进,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为实现服务“三农”提供制度保障;三是继续转换信用社经营机制,积极推进全市农村信用社劳动用工和薪酬制度改革,建立新型、高效的运行机制;牢固树立服务“三农”、服务县域经济意识,改进服务手段,提高服务水平,为实施“金融服务计划”提供机制保障;四是进一步完善内控机制,落实信贷管理制度,防范信贷风险。
(二)建立实施“金融服务计划”的工作机制。全市农村信用社要按照“金融服务计划”所确定的目标和措施分步组织实施,并确保计划实施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