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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省农村信用联社池州办事处关于实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金融服务计划方案的通知

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省农村信用联社池州办事处关于实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金融服务计划方案的通知
(池政办〔2006〕4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九华山风景区管委会,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池州办事处《关于实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金融服务计划方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〇六年九月十一日

关于实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金融服务计划方案
(安徽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池州办事处  二〇〇六年四月)

  为加大对农村及县域经济的信贷投入,改善农村金融服务,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现农村信用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双赢,根据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从池州经济发展的大局和自身改革发展的需要出发,特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金融服务计划”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实施“金融服务计划”的指导思想是:以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主线,以改革为动力,面向“三农”,面向中小企业和个私经济,不断提高农村信用社金融服务水平,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努力增加信贷投入,积极调整信贷结构,解决农民贷款难问题,满足县域中小企业和个私经济的合理贷款需求,促进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县域经济发展,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县域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金融支撑。

  “十一五”期间实施“金融服务计划”的总体目标:

  一是壮大资金实力。到2010年末,全市农村信用社各项存款余额达到72亿元,力争达到75亿元。

  二是增强信贷支持力度,到2010年末,全市农村信用社各项贷款余额达到50亿元,力争达到53亿元。

  三是体现服务“三农”宗旨,确保支持“三农”、中小企业及个私经济贷款占新增贷款总额的70%以上,力争达到80%。

  二、“金融服务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农民致富信贷支持工程。随着新农村建设的深入,全市农村信用社要将商业化经营与服务“三农”有机结合起来,围绕农民增收目标,结合本地农业结构调整规划,以小额农贷为主,不断扩大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发放对象和范围,保证农户贷款不断增加。今后五年,全市农村信用社新增农户贷款24亿元以上.其中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余额增加12亿元以上,贷款支持的农户超过42万户,每年累计发放农户贷款不少于20亿元。保证农户小额信用贷款证发放占符合贷款条件农户的100%,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每年累计发放额在6亿元以上,贷款净投放额在2亿元以上,重点帮助农户解决种子、化肥、农药、农膜、饲料、农机具等种养殖业农业生产资料的信贷资金需要。一是完善落实“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管理办法”,对全市农户发放小额信用贷款证,按照“一次核定,随用随贷,余额控制,周转使用”的原则,对信用观念强,资信状况良好,有可靠收入来源的农户提高信用贷款核定额,最高可达10万元;二是进一步放大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功能,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将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对象由传统的种养户向加工户、个体工商户、科技示范户扩展,扩大支持和服务的范围;实行简便高效的贷款程序,适当提高贷款限额,对专业户、致富能手、特色农业和创汇农业加大贷款授信额度,推动适度规模经营和区域特色产业的发展;三是方便农民贷款,所有信用社网点都必须设立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专柜,农民可凭贷款证和身份证到专柜随时办理贷款,对边远山区,交通不便地区,实行信用社信贷人员定期送贷上门制度。同时,根据农业生产周期和投资收益周转期科学合理确定贷款期限;四是实行差别利率,对信用良好的“信用村、镇”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实施利率优惠政策,降低利率上浮幅度,开展“信用村、镇”创建活动,改善社会信用环境,更好地发挥信贷支农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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