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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农业厅关于开展2006年秋冬季农资打假促增收专项行动的通知

  要按照我厅闽农办[2006]81号通知的要求,认真开展补贴机具质量监督工作。重点抓好列入我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目录的部分水稻联合收割机的质量保障督导和小型水稻收割机、微耕机的质量跟踪调查工作,及时协调企业处理用户反映的问题,促进企业提高农机产品质量。充分发挥农机产品质量投诉站(点)的作用,做好农机产品质量投诉受理、纠纷协调处理等工作,有效维护农机消费者合法权益。

  三、服务中心,务求实效

  (一)秋冬季农资打假要紧紧围绕农业和农村经济中心工作,围绕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特色农产品保护、农民合法权益保护和农资产业健康发展,加大支持配合力度,确保秋冬季农资打假工作取得成效。

  (二)要对照全年工作方案,抓紧开展一次全面的“回头看”。已经完成的工作,要认真总结经验与成效,并做好宣传。尚未完成的工作,要抓紧研究和提出具体措施,抓好落实,确保按计划、按进度完成全年各项既定工作部署。

  (三)要加强农资市场信用建设,积极探索农资企业信用管理办法。当前,要在日常监管的基础上,积极推动农业部定点农资批发市场创建活动,定期宣传推介守法诚信企业和放心产品,曝光违法企业和产品,公布重点监控企业和产品,并积极收集农资企业基本情况,逐步建立农资生产经营企业诚信档案数据库和信息管理平台,推动我省农资市场信用体系建设进程,为我省农资产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四)召开农资打假通报会。我厅联合省农资打假联合行动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于9月21日召开福建省农业厅2006年农资打假情况通报会,通报今年全省农资打假和监管成效、产品质量抽检结果、农资打假案件查处情况,推荐一批产品质量较好的农资企业,公布一批农资违法犯罪典型案件和重点监控农资企业及其产品。

  (五)做好全国农资打假督查准备工作。全国农资打假联合行动协调小组督查组将于9月下旬到我省督查农资打假与监管工作,我厅将积极联合省工商局、质检局等成员单位,做好充分准备,确保督查工作圆满完成。

  (六)要加强督办案件查处、信息报送和农资质量抽查等工作。各设区市农业执法支队要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督促、指导,及时收集通报各地进展情况,督促督办案件承办单位按时查处结案,并及时上报。要认真总结秋冬季行动的成效、经验、问题以及意见和建议,并于每月30日前上报当月专项行动进展情况,于12月25日前报送全年工作和秋冬季专项行动总结,农资质量抽查统一由设区市于10月20日前送到省农业执法总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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