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及区、县级市联合社是市及区、县级市供销合作社的联合组织,也是供销合作社改革与发展的关键环节,担负着对本级供销合作社人、财、物的统一领导和管理职责,以及落实国家扶持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政策和措施,指导、协调、监督和服务发展农村经济组织的职能。各区、县级市政府要按照国务院及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加强区、县级市联合社的建设。各区、县级市联合社要精简机构编制,所需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不得向所办企业提取管理费。尚未成立区供销合作联社的,按照实事求是和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根据工作需要和目前供销合作社剩余资产的状况,组建区供销合作联社,配备人员编制。
建设强有力的联社班子。要坚决调整“守摊子、收租子、混日子”的领导班子,撤换软弱、保守、老化的班子成员,选拔有文化、有知识的优秀人才充实领导班子,建立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领导集体。下级社理事会的选举和任免,要事先征求上级社理事会的意见。
各区、县级市联合社要围绕我市“今日中心镇、明日卫星城”的发展目标,打破区域界限,调整基层供销合作社布局,盘活和重组社有资产,主动参与中心镇和中心村建设;鼓励有实力的供销合作社跨镇、跨县兼并或创办基层供销合作社和经营服务网点。对基础好的基层供销合作社要加大扶持力度,加快发展。对基础一般的要整合重组,突出发展重点。对基础差、债务重、困难多的可关闭退出市场;积极探索一区、县级市一社模式,做强做大一批区域性的中心社,为新型农民(居民)服务;要重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积极发展农资、再生资源、农产品加工、烟花爆竹等各类行业协会,把它作为延伸服务网络、扩大服务领域、增强服务功能的有效途径,构建行业协会的公共服务平台,为全市农资、再生资源、农产品加工、烟花爆竹等各类企业提供多层次、多领域、多功能的服务。
各级供销合作社要努力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解放思想、积极有为、真抓实干,进一步加快改革和发展步伐,在做好本系统工作的同时,要发挥自身优势,以兴社富民为目标,向社会放开入社资格和资本、放开使用人才,吸纳承认供销合作社章程的农民、居民和各种团体、企业法人入股兴办各类专业合作社,努力成为城乡各类合作经济组织的公共服务机构,组织、指导、协调和服务合作经济组织健康发展。要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服务“三农”、服务社区的新办法、新途径,努力服务我市城乡经济协调发展的全局,为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广州现代化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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