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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教体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体教结合工作意见的通知

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教体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体教结合工作意见的通知
(池政办〔2006〕5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九华山风景区管委会,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教体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体教结合工作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六年十月十一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体教结合工作的意见
(市教体局 二○○六年九月)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省体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体教结合工作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5〕30号)精神,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池州市委、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新时期体育发展的意见》(池发〔2004〕11号),加强学校体育建设,加快优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步伐,全面提升我市竞技体育的综合实力和竞技水平,现就加强我市“体教结合”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体教结合”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体教结合”工作的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强化“体教结合”工作,认真实施素质教育,夯实业余训练基础。做到以学生为本,树立“健康第一”理念,在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过程中发现和培养竞技体育人才,在培养竞技体育人才过程中深入实施素质教育。

  “体教结合”工作的目标任务:以在省运会取得好成绩和全运会、世锦赛、奥运会等重大国内、国际比赛中有池州籍运动员参赛、夺牌为目标,提升池州竞技体育在全省乃至全国的地位,扩大池州影响。

  二、扎实推进“体教结合”工作

  按照“选好苗子、着眼未来、打好基础、系统训练、积极提高”的要求,合理布局,突出重点,加快构建,逐步完善并最终形成以池州体校为“龙头”,以各县区业余体校、省和市级体育专项特色学校、省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青少年体育俱乐部为“龙身”,以市、县(区)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业余单项训练网点为“龙尾”,中小学相衔接的竞技体育后备人才“一条龙”培养体系。实施“县区有重点、校校有特色”工程,抓好业余训练的衔接,不断提高训练质量,力争多输送优秀体育后备人才。

  (一)复建县级业余体校。各县、区要结合本地实际,复建不同形式的业余体校,重点开展1~2个项目的业余训练。所设项目与池州体校的设置项目要相吻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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