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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徐州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3.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组
  市卫生局负责组织医疗急救和卫生防疫队伍,开展医疗救治工作,做好灾区的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预防和有效控制传染病的暴发流行及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
  4.治安、交通和通讯组
  市公安局负责协助灾区有关部门维护社会治安和交通秩序,督促检查落实重要场所和救灾物资的安全保卫工作,打击蓄意扩大传播地质灾害险情的违法活动;迅速疏导交通,必要时对灾区和通往灾区的道路实行交通管制,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济南铁路局徐州办事处、市交通局负责采取有效措施,保障铁路及公路交通干线的安全,及时组织抢修损毁的交通设施,保证救灾物资运输。
  徐州电信局组织协调通信运营企业尽快恢复受到破坏的通信设施,保证应急指挥信息通信畅通。
  5.基本生活保障组
  市民政局负责协助灾区有关部门做好受灾群众的避险转移和临时安置工作,妥善安排避险和受灾群众的生活,提出急需救灾物资的种类、数量以及援助捐款总金额,呼吁并接受援助,加强对救灾款物分配、发放的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
  市经贸委负责组织实施灾区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
  6.信息报送和处理组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组织调查、核实险情灾情发生的时间、地点、规模、潜在威胁、影响范围以及诱发因素;组织应急监测,实时掌握险情灾情动态,及时分析、预测发展趋势;随时根据险情灾情变化提出应急防范的对策、措施并报市应急指挥部;及时发布应急防治与救灾工作进展情况。
  7.应急资金保障组
  市财政局负责应急防治与救灾补助资金的筹集和落实;做好应急防治与救灾补助资金的分配及使用的监督和管理等工作。
  市发改委负责重大救灾项目的协调安排和监督管理。
  (四)地方应急指挥机构
  发生地质灾害灾情险情时,有关县(市、区)政府根据抢险救灾的需要,参照市应急指挥部的组成和职责,成立相应的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机构。
  三、预防机制
  (一)预防信息 各级政府要加快建立以预防为主的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体系建设,健全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开展地质灾害调查及预报研究工作,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市国土资源、水利、气象、地震等部门要密切合作,及时传送地质灾害险情灾情、汛情、气象、地震信息,实现信息共享。
  (二)预防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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