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徐州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徐政办发〔2006〕138号 2006年11月20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徐州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徐州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提高地质灾害应急能力,高效有序地做好全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避免或最大程度地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编制依据
依据《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国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江苏省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结合徐州实际,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市范围内应急防治因自然因素或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地质灾害,包括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地质灾害。
(四)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建立健全群测群防机制,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 失,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2.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在各级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
3.分级管理,属地为主。建立健全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地方政府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
二、组织指挥体系和职责任务
(一)领导机构及职责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全市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市政府成立徐州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部(以下简称市应急指挥部),负责全市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的指挥和部署。总指挥由市长或分管副市长担任,市发改委、经贸委、教育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建设局、交通局、房管局、市政公用事业局、水利局、卫生局、环保局、安监局、旅游局、气象局、地震局、徐州电信局、徐州供电公司、济南铁路局徐州办事处、徐州军分区、驻徐武警部队等有关部门和单位的负责同志为成员。
市应急指挥部的主要职责是:统一领导、指挥、协调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与救灾工作,分析判断成灾原因,确定应急防治与救灾工作方案;部署和组织对受灾地区进行紧急援救;协调徐州军分区和武警部队迅速组织指挥部队参加抢险救灾;指导、督查各县(市、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部做好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处理其他有关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与救灾的重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