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规范权力运行程序。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程序的,要按照法定程序和最低时限对每项权力绘制流程图;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程序的,要根据高效、快捷的要求绘制工作程序,并明确行使条件、承办岗位、办理时限、职责要求等内容。
(三)加快推进政务公开。各类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事项,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外,均应在一定范围内公开。行政许可窗口要公示许可依据、许可条件、办理程序、办理时限、办事纪律、收费标准、收费依据以及监督方式和途径,并提供格式文本。
(四)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配套制度建设。进一步建立完善行政管理公开、评议考核、责任追究、服务承诺、限时办结等各项配套制度。
(五)汇编成册。各执法部门应当将本部门行政执法依据、行政职权、岗位职责、权力运行程序、保障制度等内容汇编成册,由市政府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印制。执法部门要积极创造条件设立法制资料室,为执法人员学习、查询法律法规提供便捷,为规范执法文书档案管理提供基础平台。
(六)树立典型,示范带动。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和教训,评比表彰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查找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不足,进行重点整改。市政府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将按照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活动,发挥典型引路、整体推动的促进作用,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附件:
徐州市市级具有行政处罚主体资格的部门
1.徐州市人事局(徐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徐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3.徐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4.徐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5.徐州市经济贸易委员会
6.徐州市统计局
7.徐州市物价局
8.徐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9.徐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10.徐州市财政局
11.徐州市审计局
12.徐州市粮食局
13.徐州市建设局
14.徐州市市容管理局(徐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15.徐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徐州市民防局)
16.徐州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
17.徐州市房产管理局
18.徐州市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