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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政府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情况的通报及下一步工作要求的通知

徐州市政府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情况的通报及下一步工作要求的通知
(徐政发〔2006〕156号 2006年11月28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5〕37号)、《徐州市政府关于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徐政发〔2005〕140号)和《中共徐州市委、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市级机关开展效能建设,创建高效法治廉洁机关活动的通知》精神,各级行政机关对本部门行政执法依据进行了认真梳理,现将有关情况予以通报并就下一阶段工作提出要求。
  一、行政执法依据梳理工作情况。徐州市市级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依据梳理工作已经全部结束。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政府部门“三定”方案,按照职权法定原则,经过梳理并经审定,徐州市市级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部门45个。45个部门正在执行的执法依据共计1322件,其中法律167件,行政法规264件,地方性法规162件,部门规章584件,政府规章63件,其他规范性文件82件;行政执法行为共3324项,其中行政许可256项,行政处罚2291项,行政强制112项,行政征收57项,行政确认24项,行政给付7项,行政裁决5项,其他行政行为572项。每项具体行政行为及其对应的行政执法依据,已经在政府网站(www.xz.gov.cn)公布。
  部省属驻徐14个市级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执法依据梳理工作,按照分工,由其上级管理部门审核并向社会公示。
  二、市级具有行政处罚主体资格的部门。经审定,市所属具有行政处罚主体资格的部门42个(保密局、外经贸局、乡镇企业管理局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但无行政处罚事项),部省属驻徐具有行政处罚主体资格的部门14个,加在一起,市级具有行政处罚主体资格的部门共计56个,已经于2006年11月21日在徐州日报上公告。具体部门见附件。
  三、今后一段时间工作要求。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要按照《市政府关于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徐政发〔2005〕140号)和《中共徐州市委、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市级机关开展效能建设,创建高效法治廉洁机关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创建高效法治廉洁机关活动的要求,扎实做好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年底前需完成以下几项工作,市政府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将在适当时间组织检查。
  (一)分解行政执法职责。尽快对本部门行政执法职责进行分解,细化到岗,落实到人,实现以岗定责,确定行政执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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