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宣传贯彻国家和省、市、县(市、区)有关农机化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为当地制定农机化发展规划、重大农业科技决策提供咨询。
2.根据农机化发展实际,研究提出当地年度农机化技术推广计划、主推技术和农业机械存量结构调整方案。
3.负责开展农机化关键技术及其装备的引进、试验和示范、推广。
4.组织或参与农机化地方标准的制修订,制定农机化技术规范、操作规程并组织实施。
5.探索农机化推广模式,组织开展农机化示范基地建设,引导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购置和使用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
6.通过农机化信息网、农民信箱-农机化服务园地、农技110等提供农机化相关信息,解答各种农机化技术咨询。
7.为农机指导员、责任农机员、农机从业人员开展技术培训、业务指导和提供农机化相关信息。
8.协助上级农机部门开展在用农业机械的质量监督调查,及时反馈调查结果。
9.参与省、市重大科技项目,组织申报农机化项目。
(四)主要量化工作指标
①承担1项以上农机化关键技术、装备的引进、试验和示范、推广。组织1次以上农机标准化推广活动。建立并负责抓好1个农机化示范基地;②联系1个乡、1个农机化示范基地、1个农机服务组织、5个农机大户的科技服务工作;③开展技术指导员、责任农机员的业务培训,落实每人每年12天的培训要求。利用远程教育网络或其它媒体平台,每年开展1次以上农机技术讲座;④及时答复农技110、农民信箱的农民技术咨询,答复率达100%,发布农机化相关信息10条以上;⑤全年下乡、村、户时间不少于50个工作日,完成年度业务分析报告和1篇以上课题调研报告。
二、县农机指导员
(一)职位设置
农机指导员为县级农机推广机构中除首席农机推广专家的农机推广职位。
(二)任职资格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作风正派,热爱基层工作,爱岗敬业,责任心强。
2.了解农机领域发展动态,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技术标准及规范,有较丰富的专业理论知识和较强的业务技术水平。
3.学历和资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本科以上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或大专以上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或中专以上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5年。
(2)具有助理工程师职称或技术员职称5年。
(3)取得本专业县级以上科技进步奖、农业丰收奖的主要完成者,或获得市(地)级以上农机主管部门表彰的先进工作者。
(三)岗位职责
1.宣传贯彻国家、省、市、县(市、区)有关农机化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
2.协助首席农机推广专家研究制定年度农机化技术推广计划、主推技术和农业机械存量结构调整方案,完成首席农机推广专家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农机推广工作。
3.参与县级农机推广服务工作,承担面上的工作指导、咨询培训、新技术新机具的试验示范。
4.协助完成各类农机化调研工作,起草调研报告。
5.指导农机服务组织、农机大户、农机化示范基地,按照农机化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开展农机化作业服务和维修服务,引导机手有序作业,及时处理各类投诉。
6.联系、指导乡镇责任农机员业务工作,组织开展对责任农机员、农机服务组织及农机大户的技术培训、技术指导。
7.收集发布各类农机信息并及时解答责任农机员、农机服务组织、农机大户的各类技术问题。
8.及时准确地上报各类报表。
(四)主要量化工作指标
①参加1项以上农机化新技术、新机具的引进、试验和示范项目,参与1个以上农机化示范基地或农机化服务组织建设;②负责指导1个以上乡(村)、5个农机大户的科技服务工作;③组织或参与组织2期100人次以上的农机化技术(操作)培训;④全年入乡、村、户时间不少于80个工作日,入联系户平均不少于5次;⑤及时答复农技110、农民信箱的农民技术咨询,答复率达100%;⑥发布技术信息10条以上,完成1篇年度业务分析报告。
三、乡镇责任农机员
(一)职位设置
乡镇责任农机员为从事农机推广的乡镇或区域性农机推广机构的农机科技人员、科技特派员职位。
(二)任职资格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作风正派,热爱基层工作,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强的工作责任心。
2.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技术标准和规范。有一定的专业理论知识和较强的业务技术能力,能独立开展新机具和新技术的试验、示范推广和农机安全监理工作。
3.学历和资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大专以上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或中专以上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或初中以上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5年。
(2)具有助理工程师职称或技术员职称3年。
(三)岗位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