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推进城市绿化管理法制化进程
出台《池州市城市绿化管理办法》,实施绿色图章管理制度,确保城市绿地管理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保护城市绿化成果。
(三)加快城市绿地建设
1、多管齐下,增加城市绿量。通过规划扩绿、见缝插绿、租地造绿等途径,保持城市各项园林绿化指标逐年增长。围绕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目标,城市绿化重点是建设“一环两带三楔”绿色走廊,建立“五园七线”绿色网络,增加绿地广场数量,缩短绿化的服务半径。具体建设内容为:“一环”即沿齐山--平天湖景区--沿江防护林--西北外环绿化带--南外环绿化带,构筑主城区外环生态防护林;“两带”即沿清溪河景观带和沿白洋河景观带,构筑穿越主城区的绿化走廊;“三楔”即建设沿城市东、西、南三个入口段绿化带,改善景观,提升形象;“五园”即百荷公园北园、大公山森林公园、清溪塔公园、植物园及游乐园;“七线”即九华山大道景观绿化、人民东路绿化、百牙东路绿化、平天湖大道绿化及东湖路、翠微路、秋浦路绿化改造,确保道路绿化率在25%以上;绿化广场主要是根据城市绿地合理布局、满足公园绿地服务半径的要求,在城市主干道建设一批街头小游园,方便市民休闲。
2、讲究特色,提升绿化品位。充分利用我市山水资源丰富的特有条件,坚持“求真、求美、求特、求雅”,打造城市绿化个性品牌。突出以植物造景为主、乔灌草结合的绿化理念,使绿化植物群落错落有致。在绿化建设过程中,将建筑小品、城市雕塑作为重要内容,与当地历史文化相融合,赋予绿地建设人性化内容,提升城市绿化品位。
3、全民参与,拓展绿色空间。以每年的“植树节”为契机,广泛发动市民开展义务植树活动,全方位拓展城市绿色空间。义务植树地点应尽量安排在城市近郊,成活率和保存率均不低于85%、尽责率在80%以上,努力建成一批“共青林”、“新婚林”、“巾帼林”、“红领巾林”、“军民共建林”等。大力推广城市垂直绿化、屋顶绿化、阳台和室内摆花养草,构建立体型、复合型的绿色空间。
4、积极参与农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绿化苗木、花卉基地,提高苗木自给率。到2006年,全市生产绿地总面积占建成区面积的2%以上,城市各项绿化工程所用苗木自给率达80%以上。
(四)加强城市景观保护和管理
1、保护历史文化资源。坚持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原则,充分挖掘历史文化内涵,落实具体保护措施,尽可能保留原有历史文化古迹风貌,展示池州傩文化、诗文化、佛文化的独有特色。同时,规划建设博物馆、图书馆、体育馆等一批文化体育设施,使之成为城市新的亮点。
2、严格保护城市古树名木。按照《池州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进一步健全古树名木保护档案,明确责任分工,落实保护措施,严禁各种破坏古树名木的行为。积极采用先进科技成果,做好古树名木的复壮、病虫害防治工作,提高古树名木的保护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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