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制定出台支持金融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和帮助金融机构清收和处置不良贷款,落实国家有关收费减免政策,探索建立金融机构支持经济发展的激励机制,充分调动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不断提高金融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二)加快“信用池州”建设,营造良好的信用环境。
1、加快建立并不断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着力提高企业信用内控水平。继续深化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切实规范企业改制、破产行为。司法、工商、税务、金融等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严厉打击恶意逃废银行债务等失信行为。加强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指导,督促企业严格执行财务会计制度,金融、工商、税务、质监等部门要积极推动全市企业建立“七不”承诺公约,促进企业把“不逃废债务、不制假贩假、不违反合同、不走私贩私、不逃税骗税、不做假账伪账、不搞非法集资”作为企业的经营守则。
2、加快征信体系建设,积极推进信用信息的社会化应用。贯彻落实《
安徽省企业信用信息征集和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省政府令第188号),逐步强化企业征信体系为行政管理和社会的信用信息服务功能。人民银行要进一步完善企业信贷征信登记咨询制度,逐步形成以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为载体,以信用征集、信用评价、信用自律和失信惩戒为主要内容的银行业征信系统。积极推进企业信用评级工作,引进、培育权威资信评级机构,科学评定企业信用等级。积极推动个人联合征信制度建设,建立重点人群的信用档案,征集个人信贷信用信息以及司法、工商、税务、通讯、公用事业等方面的社会信用信息,完善个人信用体系。
3、建立完善信用公示制度,增强社会诚实守信意识。继续开展好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信用社区等系列诚信评审活动,完善信用“红名单”、“黑名单”制度,营造“守信褒奖、失信受限”的社会环境。各金融机构要制定对诚实守信客户的信贷支持优惠政策,树立诚信受益典型,充分发挥诚信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
4、加强宣传教育,营造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氛围。新闻单位要广泛深入开展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和打造“信用池州”的宣传报道工作,增强全社会对金融生态环境的认识。金融监管部门、金融机构要加强对社会公众的金融安全知识和金融风险教育,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教育活动,在全社会进一步营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