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市政府有关部门与市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对口联系的意见
(池政办〔2006〕71号)
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
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中发〔2005〕5号)和《中共安徽省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的实施意见》(皖发〔2005〕19号)精神,加强市政府有关部门与市各民主党派、工商联的对口联系,结合近年来的工作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政府有关部门与民主党派、工商联对口联系的重要性
加强政府有关部门与民主党派、工商联的联系,是贯彻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需要,是民主党派、工商联履行参政议政职能、发挥作用的重要渠道。通过联系与交流,有利于打造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务实政府形象,有利于广开言路、集思广益,实现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推动我市经济建设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健康发展。各有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把这项工作认真开展起来。
二、对口联系单位
市发改委与民盟池州总支对口联系;
市中小企业局与民建池州支部对口联系;
市教体局与民进池州市委会对口联系;
市卫生局与农工党池州市委会对口联系;
市建委与民革池州总支对口联系;
市科技局与九三池州支社对口联系;
市环保局与致公党池州支部对口联系;
市工商局与市工商联对口联系。
三、对口联系的主要内容
(一)在研究全面工作时,听取对口联系的民主党派、工商联的意见。
(二)在调研重点课题时,重视发挥对口联系的民主党派、工商联的作用。
(三)在制定重要政策、规划时,邀请对口联系的民主党派、工商联参与。
(四)在加强行业和部门队伍建设时,自觉接受对口联系的民主党派、工商联的监督。
四、对口联系的主要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