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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池州市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转换实施意见的通知

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池州市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转换实施意见的通知
(池政〔2007〕1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九华山风景区管委会,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池州市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转换的实施意见》业经2006年12月14日第14次市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七年二月十二日

池州市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转换实施意见

  有线电视数字化是建设现代信息社会的重要手段和国家信息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党中央、国务院已将这项工作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国家信息化建设规划。2003年 10月,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批复我省铜陵、池州等十六地市进行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平移。根据国家、省统一部署与要求,结合池州实际,现就我市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转换工作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有线电视数字化的重要意义
  大力推进有线电视数字化,是落实国家“十一五”发展规划和信息化建设规划的具体措施,是提高我市人民生活质量、推进“数字池州”和“信息池州”建设的重要手段,对于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第一,数字电视能极大地提高有线电视的服务品质,画面更加清晰逼真,节目传输容量增加六倍以上,节目内容也将更加丰富,能够针对不同消费群体,提供个性化服务,互动性明显增强。第二,数字电视不仅能给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政务类、商务类、生活类、娱乐类等各种服务信息,还可以为各级党委、政府实施“阳光政务”提供电子政务平台,使电视机这个普通家电变成一个多媒体信息终端,有效促进“数字池州”、“信息池州”建设。第三,巩固了宣传阵地,拓宽了宣传渠道,创新了宣传手段,保证了宣传质量,能更好地发挥广播电视作为党委、政府的喉舌功能。第四,有线电视数字化是保障安全播出的有效途径。模拟有线电视安全机制十分脆弱,容易受到敌对势力从卫星和地面插入的干扰和破坏,进行数字化转换后,通过加密和认证可确保从节目播出、节目传输到节目接收全过程的安全运行和管理,有效防范非法信号侵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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