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培训工作原则
农民技术员培训要坚持“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与当地主导优势产业相结合;实行“管培分离”,即“行政部门监督、培训单位承担、任务落实到人”;坚持集中培训与分散指导相结合。
三、培训的主要内容
根据当地农业主导产业、主推品种、主推技术和村级农民技术员的职责要求确定培训内容。培训内容分为公共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部分。公共知识包括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经营管理及农情统计调查知识等;专业知识分为种植业、畜牧兽医业、农业机械及农村经营管理等主要行业,包括种养殖技术、动植物疾病防控、农产品加工、农业机械使用与维护、农村经济管理等知识。2006年专业培训的重点为测土配方、沼气技术、防控禽流感及“五新”知识等。
四、培训时间
村级农民技术员每年参加集中培训2次以上,累计时间不少于3天。技术指导员每年入户指导的次数不少于4次,并做好跟踪服务。
五、组织管理
为保障培训工作的落实,农民技术员培训工作实行分级管理。省农业厅为一级培训管理单位,设区市农业(畜牧、农机、茶叶)局为二级培训管理单位,县(市、区)农业(畜牧、农机、茶叶)局为培训组织实施单位。
培训工作实行责任制,层层抓落实。省农业厅村级农技员办公室负责制定培训工作的总体方案,检查督导全省农民技术员培训工作,编印村级农民技术员培训登记本等;设区市农业(畜牧、农机、茶叶)局负责制定本市培训工作实施方案,检查督导所属各县(市、区)培训工作,编制地方性教材等;县(市、区)农业(畜牧、农机、茶叶)局负责培训的组织实施。
按照“管培分离”的要求,各县(市、区)农业(畜牧、农机、茶叶)局负责培训任务下达(包括培训人数、培训内容、培训时间和培训要求等),检查督导培训工作的落实;具体培训任务由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农牧业技术推广中心、农业职业院校等培训机构承担。培训单位要根据培训任务,制定具体的培训计划、课程安排,将任务落实到人。将技术指导培训任务分解到每位技术指导员,并制订技术指导员与农民技术员对应的指导培训计划表。
承担培训任务的单位要建立培训登记制度。对每个参加培训的农民技术员发放统一印制的培训登记本,记录培训工作开展的真实情况。每次给农民技术员集中培训或入户指导后,在登记本上记载培训情况(包括培训内容、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培训记录是农业行政部门检查考察培训工作落实情况的主要依据。